|
好消息!
符合这些条件的孕产妇
可办理退费啦!
快来围观!
↓↓↓
根据《宜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从2023年1月1日起全市产前筛查免费的工作要求,现对已自费进行产前筛查又符合免费条件的孕产妇进行退费。
一、退费对象
符合免费产前筛查项目条件(夫妇至少一方具有宜宾市户籍,或在宜宾市居住、女方取得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并于2023年1月1日至今在叙州区医疗保健机构缴费、采血、接受中孕期母血清学筛查的孕产妇。
二、退费标准
按照孕妇实际支付的中孕期产前筛查(血清学筛查)费用进行退费,含实验室检查费用和采血服务费、耗材费。
三、退费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12月1日后不再办理退费。
四、提交资料
孕产妇携带本人身份证(非孕妇本人来退款的,需携带退款人身份证及孕产妇身份证)、缴款凭证(电子发票、纸质发票等)。
五、退费流程
到原采血机构填写姓名、身份证、收款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并进行审核登记,采血单位次月打款。
温馨提示
宜宾市叙州区妇幼保健院退费登记地点:叙州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二楼保健科。
联系电话:孕保门诊0831-6202037、保健科0831-625019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