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八条政策措施》有效期3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该政策通过扩面、提标、增效等方式,对宜宾市原有政策进行了优化提升。
扩岗激励力度更大。在落实好全省招工成本补贴的基础上,创新提出宜宾市一次性招用工补贴,将覆盖面由企业吸纳新成长劳动力,扩大至企业新吸纳员工(新吸纳员工应为首次在宜参保)。同时认定一批就业援助基地,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5000元/人/年标准给予援助基地岗位补贴。
补贴覆盖范围更广。将原有的1000元/人来宜就业一次性补贴范围,由高校毕业生扩大至大中专毕业生和在外务工人员。同时鼓励到基层就业,对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乡镇)中小微企业就业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人。
见习提能机会更多。创新实施三年万名大学生就业见习提能计划,鼓励见习提能单位主要吸纳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3000元/人/月标准给予见习提能单位补贴。
创业支持环境更优。将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并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将创业补贴享受对象扩大至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群体,按规定实施分段补贴,最高可补贴1.5万元。探索建立创业担保基金市级统筹和补充机制,推动全市担保基金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摘编自:重磅!宜宾出台一系列提振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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