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
凡是年满80周岁、具有叙州区户籍的老年人,均可自愿申领高龄津贴。
二、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
80-89周岁:25元/人.月(按月发放)
90-99周岁:100元/人.月(按月发放)
100周岁及以上:1000元/人.月(按月发放)
注:8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是当月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当月享受高龄津贴;当月去世,次月停发。
三、高龄津贴的申请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委托亲属等其他人员申请的,须提供本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审核审批流程:村(居)受理—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叙州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审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