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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助手(14)|关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这项政策很重要!

发布时间:2024-06-26 10:57
来源:宜宾医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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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我市在职职工按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0.4%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职工由所在单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纳。

宜宾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什么?

答: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需个人负担的(主要包括普通住院、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第三类门诊特殊疾病等就医类型的个人自付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宜宾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是多少?

答:我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15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计算。

宜宾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我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分段报销,(1)超过1500元低于5000元:按50%报销;(2)超过5000元低于10000元:按70%报销;(3)超过10000元以上:按90%报销。

宜宾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有封顶线吗?

答:有,我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责任编辑:罗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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