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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人存在哪些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将其认定为不动产登记领域失信主体?
答: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不动产登记领域失信主体: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情况骗取不动产登记的;2、冒名顶替他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3、违反告知承诺制度,存在虚假承诺,未及时兑现承诺事项的;4、其它依法可以认定为失信主体的。
问:售卖方可以单独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撤回申请吗?
答:不可以。不动产登记中,申请登记事项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前,全体登记申请人可共同申请撤回登记申请。部分登记申请人申请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问:撤回申请需递交哪些材料?
答:需提供以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撤回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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