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申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如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请及时办理,个人账户如有变动请及时到办理窗口进行更改);
2.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特别提示:
最后参保单位参保缴费不足3个月(含3个月)的失业人员,需补充最后参保缴费单位劳动合同、发放工资流水及其他可证明真实劳动关系的材料,通过线下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
(来源12345市民热线政策查询栏目,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如有疑问或政策不适用等情况,请拨打083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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