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约化平台
政务服务网
|
首页>互动交流>在线访谈 >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骆勋洪、住房信贷科科长聂中新、归集管理科科长邓梅:谈“优化惠民政策 支持住房消费”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骆勋洪、住房信贷科科长聂中新、归集管理科科长邓梅:谈“优化惠民政策 支持住房消费”
访谈引言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为了让广大网友更加深入了解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骆勋洪、住房信贷科科长聂中新、归集管理科科长邓梅,就“优化惠民政策 支持住房消费”为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各位的到来,首先请给骆主任给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访谈嘉宾: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骆勋洪、住房信贷科科长聂中新、归集管理科科长邓梅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参与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为了让广大网友更加深入了解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骆勋洪、住房信贷科科长聂中新、归集管理科科长邓梅,就“优化惠民政策 支持住房消费”为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各位的到来,首先请给骆主任给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骆勋洪: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我是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骆勋洪,非常高兴来到演播室,开展主题为“优化惠民政策 支持住房消费”的在线访谈。今天,我和中心相关同志将耐心听取网民朋友们的提问,并认真负责地给予解答。

〔主持人〕:谢谢骆主任,请您首先为我们介绍一下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本情况。

骆勋洪:好的,主持人。宜宾公积金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二类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宜宾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收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现内设8个科室、11个县(区)管理部,实有从业人员144人。

近年来,宜宾住房公积金主要指标在全省居市、州前列,资金使用效率高,风险防控效果好,公积金事业呈现优质服务与管理规范、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先后获得“四川最美公积金服务窗口”“全省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先进单位”“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今年1—9月,全市新增缴存61.13亿元、同比增长7.02%;新开户职工人数(不含灵活就业人员)3.93万人、同比增长9.78%;新增灵活就业人员1.40万人、同比增长491.96%;新增提取44.60亿元、同比增长5.58%;新增贷款31.85亿元、同比增长11.02%,个贷率82.21%,贷款逾期率0.013‰;资金使用率94.18%。

截至2025年9月底,全市建制人数45.53万人;公积金缴存总额713.62亿元,缴存余额233.43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739.35万人次、480.19亿元;累计贷款16.34万笔、423.57亿元,贷款余额191.90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34.80亿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05亿元,累计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5.05亿元。

〔主持人〕:为贯彻落实开展住房支持与民生保障联动政策运行有关工作要求,支持住房消费,今年我们中心出台了哪些支持政策呢?

骆勋洪:今年以来,宜宾公积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指挥下,坚决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的若干措施》通知要求,针对缴存职工购房消费需求,发挥公积金特殊的“金融属性”,因时因势、用足用活政策工具箱,在去年调整优化先提后贷、贷款额度保底、支持代际互助等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已调整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4次,先后实施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贷款额度、“商转公贷款”、调整贷款首套房执行政策、对适老化、适儿化家庭购房增加提取公积金次数等积极的支持政策,有力地激发市场活力、提振住房消费、保障民生福祉。

〔主持人〕:好的,谢谢。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开展适老化、适儿化家庭购房增加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这项政策”,我们也征集了近期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下面对文件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主持人〕:这两项政策制定的初衷是什么呢?

归集管理科科长邓梅: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对“一老一小”群体的民生关怀,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对适老化和适儿化家庭的政策性关心,尽力满足其居家养老和家庭照护的功能性需求,帮助其减轻养老、育儿经济压力,进一步改善民生福祉,宜宾公积金中心试行适老化、适合化家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主持人〕:什么是“对适儿化家庭购房增加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办理提取需符合哪些条件?

归集管理科科长邓梅:“对适儿化家庭购房增加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是指育有三周岁及以下子女的缴存职工家庭,对在五年内购买的自有住房可按购房提取方式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

(一)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提取时,提取申请人家庭中育有一名三周岁及以下子女;

(三)提取申请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或为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

(四)购买的自有住房需在备案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或者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

〔主持人〕:“适儿化家庭购房”办理提取需要哪些资料呢?提取额度是多少,能提几次?

归集管理科科长邓梅:办理提取需要提供以下几种资料:

(一)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三)房屋权属证明(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四)再交易住房提供增值税发票;

(五)亲属关系证明(含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任一证明材料);

(六)提取申请人I类银行储蓄卡。

若该套住房办理过购房提取,还可办理一次适儿化购房提取,夫妻双方两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若该套住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可办理两次适儿化购房提取,夫妻双方两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主持人〕:什么是“对适老化缴存职工购房增加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

〔归集管理科科长邓梅〕:“对适老化缴存职工购房增加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是指59周岁及以上男性缴存职工或54周岁及以上女性缴存职工,对在五年内购买的自有住房可按购房提取方式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

〔主持人〕:“适老化购房”办理提取需符合哪些条件?办理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归集管理科科长邓梅

(一)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59周岁及以上男性缴存职工或54周岁及以上女性缴存职工;

(三)提取申请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或为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

(四)购买的自有住房需在备案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或者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

(一)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三)房屋权属证明(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四)再交易住房提供增值税发票;

(五)提取申请人I类银行储蓄卡。

〔主持人〕:提取额度是多少,能提几次?

归集管理科科长邓梅:若该套住房办理过购房提取,还可办理一次适老化购房提取,两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若该套住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可办理两次适老化购房提取,两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主持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缴存职工还贷压力,经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宜宾市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商转公贷款”政策。

下面,请住房信贷科科长聂中新解读宜宾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这项政策。

〔主持人〕:什么是“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申请对象?

住房信贷科科长聂中新:“商转公贷款”是指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还款期间将商贷余额置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且借款人或其配偶为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权利人。

〔主持人〕:申请“商转公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住房信贷科科长聂中新:在全国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

(一)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二)缴存职工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

(三)所购住房产权人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以外的第三人。

(四)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近6个月内正常还款。

(五)商业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明晰、无纠纷,除商业贷款对应抵押外,未设立其他抵押、居住权,不存在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主持人〕:“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几种办理模式,各有什么特点?

住房信贷科科长聂中新:“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商公直转”和“先还后贷”两种办理模式,缴存职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行选择。

一是“商公直转”模式指商业贷款银行愿意采取顺位抵押方式配合借款申请人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借款申请人可直接将商业贷款转为同一商业银行公积金贷款。此模式适用于已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发放的商业贷款。该模式可最大限度减少职工筹资压力、降低置换成本。

二是“先还后贷”模式指借款申请人在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商转公贷款试算后自愿选择自筹资金结清商业贷款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此模式适用于所有商转公贷款业务。该模式流程简单、手续方便、业务周期短,且商业贷款银行不限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

〔主持人〕:“商转公贷款”在哪里办理?“商转公贷款”怎么预约办理?

住房信贷科科长聂中新:“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按模式不同分别由市公积金中心各县区管理部受理“先还后贷”业务、受托银行受理“商公直转”业务业务。

为提高效率、优化服务、保障“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序开展,减少缴存职工现场等待时间,避免人员聚集、形成拥堵等情况,有利于缴存职工合理安排时间,“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预约办理。本地缴存职工在市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或官网网上服务大厅对商转公贷款资格及额度、期限进行试算。通过后市公积金中心将告知办理地点和预约电话,缴存职工通过电话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携带申请资料到指定地址办理“商转公贷款”手续。异地缴存职工根据办理模式向市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或县区管理部电话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携带申请资料到指定地址办理“商转公贷款”手续。

〔主持人〕:好的,谢谢两位的详细解读,下面来回答部分网友朋友的提问。

网友“神仙眷侣”:离婚后,重新组建家庭还能办理适儿化购房提取吗?

邓梅:若新组建家庭中育有三周岁及以下子女,对已购买的自有住房仅办理过一次购房提取或一次适儿化购房提取,且提取金额未超过购房总价,可以就该套住房再办理一次适儿化购房提取,夫妻双方两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即可。

网友“爆米花”:女方54岁男方59岁,共同共有一套房,能办理适老化购房提取吗?

邓梅:若该套住房已办理过一次购房提取,夫妻任意一方可再办理一次适老化购房提取,两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若该套住房未办理过购房提取,夫妻双方可各办理一次适老化购房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网友“掉了一颗糖”:办理了适儿化购房提取还能办理其他提取业务吗?

邓梅:可以,缴存职工办理适儿化购房提取业务后,若符合其他提取业务办理条件,不受时间间隔限制。

网友蚂蚁:我的住房在成都,可以申请办理适老化购房提取吗?

邓梅:可以,适老化购房提取对房屋位置无限制。

网友山的那一边:我在宜宾叙州区购买一套期房,从未办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先提后贷吗?

邓梅: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可先申请同一套住房的购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提取后剩余账户余额,按照缴存余额30倍进行额度计算,已提取的金额不再纳入贷款额度计算。贷款金额(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加上提取的购房款金额之和不超过购房总金额。

例如:缴存职工购买房屋总价为100万元的商品房,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15万元,若想申请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可在留够账户余额的30倍即1.67万元后,办理13.33万元的购房提取。若想申请7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可在留够账户余额的30倍即2.34万元后,办理12.66万元的购房提取。

网友天空之境:我和配偶在宜宾市内新购房,可以提我父母的公积金吗?

邓梅: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子女、父母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购房款,同一住房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金额。

新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或新购再交易房的不动产登记时间不早于2024年8月1日,共同提取人需持关系证明及购房提取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各县(区)服务大厅一次性办理代际互助购房提取。

网友大不烈颠的柠檬:我是一个网络主播,可以缴存公积金吗?缴存后可以办理贷款吗?

邓梅:您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享受随时缴、随意交、随便取、随心贷、随身享等“五随”服务,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网友神采奕奕:目前宜宾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聂中新〕: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单缴存职工70万元,双缴存职工90万元。在还贷能力充足,最高贷款额度不满足缴存职工资金需求情况下,最高贷款额度还可上浮20%,即单职工84万元,双职工108万元。在此基础上,二孩缴存职工家庭在最高贷款额度可增加20万元;三孩和符合宜宾市高端人才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最高贷款额度可增加30万元。

网友山清山: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保底”政策是什么?

〔聂中新〕:缴存职工购房时未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有足够的偿还能力的,缴存余额30倍计算时,单职工贷款额度不足35万元的,按35万元计算可贷额度;双职工贷款额度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计算可贷额度。

网友天亮说晚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聂中新〕: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男性不超过68周岁,女性不超过63周岁,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网友竹子: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聂中新〕:今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 5年)和 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 2.1%和 2.6%,5年以下(含 5年)和 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 2.525%和3.075%。

网友春晓:宜宾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是怎样认定的?

〔聂中新〕:宜宾公积金房屋套数认定方式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均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所以目前宜宾公积金贷款利率均执行5年以下(含 5年)2.1%和 5年以上2.6%。

网友爱咋咋地:异地缴存职工和本地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有什么政策差异?

〔聂中新〕:异地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管是申请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都是和本地缴存职工享受同样的政策。如果是从异地转到宜宾新缴存的职工,申请贷款前在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时间还可根据原账户缴存信息合并计算。

网友南瓜味咖啡:灵活就业人员如何享受公积金贷款政策呢?

〔聂中新〕: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是指在本市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市公积金中心将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转由与市公积金中心合作的商业银行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借款人及其配偶按月足额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间,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而产生的利息差额,由市公积金中心逐月补贴到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贷款方式。

网友彼岸花”:“商转公贷款”选择“商公直转”方式的缴存职工,贷款审批通过后还需继续偿还商业贷款吗?

〔聂中新〕:需要。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如果公积金贷款尚未发放到位,借款人仍需按照商业贷款合同继续偿还贷款,公积金贷款发放并结清商业贷款后,不再需要继续偿还商业贷款,转为偿还公积金贷款。

〔主持人〕:好的,谢谢各位的详细解答。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感谢您对宜宾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下期节目再见!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管理与维护:宜宾市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