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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天空之境”]:我和配偶在宜宾市内新购房,可以提我父母的公积金吗?

发布时间:2025-10-22 15:19
来源: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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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梅〕: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子女、父母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新购自住住房购房款,同一住房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金额。

新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备案时间或新购再交易房的不动产登记时间不早于2024年8月1日,共同提取人需持关系证明及购房提取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各县(区)服务大厅一次性办理代际互助购房提取。

责任编辑:罗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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