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宜宾实际的规划实施机制,依法运用经济调节手段,着力提高政府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第十八章 制订配套政策
积极运用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配置手段,制订实施好公共政策,为市场主体提供正确导向,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产业政策
抓紧制定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我市实际的产业政策目录,促进产业合理布局、结构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对不同功能区按照投资强度、产业类别、技术标准、排放标准等,制定产业准入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向不同类别的工业功能区集中。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采取财政贴息、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土地、价格等行政、经济杠杆,大力扶持发展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产业。
(二)资源环境政策
坚持有限、有序和有偿开发,严格控制和保护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未经规划和环境评估的不予开发,严禁各种资源的乱采滥挖,对可再生、可循环资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进行综合利用、合理开发。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价格、税收等经济办法,健全资源的有偿使用机制和补偿机制。
(三)投融资政策
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适度增长,政府投资重点投向基础设施、优势产业与公益性事业,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的资源深度开发项目和高端制造业项目,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加大融资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资金;加强银企、银政合作,充分利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融资,积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贷款,争取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和政府间贷款。发挥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引导和帮助企业上市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积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专业投资信托基金,鼓励发展风险投资,推进项目融资。积极探索整合基本建设投资渠道,集中有限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四)财税政策
调整和规范市县两级政府间的收支关系,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公共财政体系,重点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加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科教文卫、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对贫困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国债资金监管。增加财政导向性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投资。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积极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五)消费政策
积极扩大内需,促进城乡消费升级。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积极发展贴近和方便居民生活的便利店、折扣店,以中小城镇为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商贸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消费市场。大力培育住房、汽车、旅游娱乐、教育文化、运动健身、信息、卫生保健等新消费热点,探索实行集资建房政策,规范集资建房行为;在居民小区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汽车进入家庭;推行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拓展教育、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增加消费信贷品种,完善消费品二级市场。改善居民消费环境,加快清理和取消限制消费的各种政策规定,维护消费者权益,增强消费者信心。
(六)加强政策协调落实
着眼关键领域,适时制定出台一批关系全局的政策,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梳理现行政策,加强各项政策间的衔接协调,减少和克服政策矛盾摩擦,创新政策实施机制,保障政策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