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公文 | 政府采购 | 建设招标 | 发展规划 | 政府领导 | 政府机构 | 政务动态 | 投资项目 | 惠民行动 | 申请公开
首页 > 政务公开 > 发展规划
 
第十六章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宜宾公众网 www.yb.gov.cn 来源:
 
【字体    打印本页 加入到收藏夹 关闭

    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注释,实现人口、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第一节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加强资源管理,集约利用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一)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工作的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金土地工程”(注释,确保耕地实现占补平衡。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5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低于39.66万公顷。
    保障建设发展用地。正确处理好“保护和保障”的关系,确保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心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合理调整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安排各行业用地。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土地储备机制,创新土地储备融资方式,探索建立城市土地银行。
    坚持集约利用土地。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严格按照规划使用土地,制定实施土地分类利用标准,推行集约用地。严格区分公益性、经营性用地,坚持经营性建设用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完善统一、公开和透明的土地市场。

    (二)节约利用水资源
    加强水资源规划管理。加快编制“三江九河”(注释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统筹兼顾江河上下游水资源开发利用,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重点耗水行业重复利用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强化城市节水,推广节水设备,在城市新区建设、消防、绿化、清洁以及洗车业逐步采用中水(注释。严格控制缺水地区发展高耗水产业和建设高耗水景观。建设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加强长宁、筠连、巡场等城镇供水工程建设,增强生产、生活用水供给保障能力。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加强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建立用水价格配额制度,实行分级分类水价。

    (三)深度开发矿产资源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依法强化优势矿产资源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开发规模与秩序。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行资源资产化管理,规范开采配额和许可证制度。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力度,加快蕉村、金珠、金銮、洛表等煤矿的精查工作。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快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保证金制度,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矿山生态环境影响及矿山地质灾害的发生。
    提高开发利用水平。鼓励开采煤炭、煤层气、石灰岩、页岩、石英砂岩等储量丰富、市场前景好、对环境影响小的矿产,控制开采保护性矿产,限制开采供大于求、严重污染环境的矿产。鼓励集团化、规模化开采,禁止破坏性开采,积极采用先进采选综合利用技术,实施矿产资源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提高煤矸石、尾矿、矿渣的综合利用率,力争2010年矿产资源平均采选回收率提高到85%。

    (四)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布局和组织结构的调整,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注释,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以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和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进行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按照循环经济模式建设工业功能区,鼓励产生和利用废弃物企业集中布局,实施废物集中处理。“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五粮液、江安阳春坝等生态工业园区。
   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在产业链前端压缩资源消耗型企业数量,促进资源向优势大企业集中。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煤矸石发电。加快淘汰规模小、技术落后、破坏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通过兼并、破产、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现有煤炭生产能力,提高煤炭规模化生产水平。

第二节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并重,切实加大投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要支撑。

    (一)加强生态建设
    构建生态屏障。建立“山、江、城、田”生态基础网架,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复合型、网络状生态结构体系。加强城市、交通干线及江河沿线的绿化,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城市(镇)公共绿化水平。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
    实施生态工程。重点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坡耕地治理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和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到2010年,完成造林79.7万亩、封山育林62万亩、低产林改造80万亩、6―25度坡耕地改梯地4万亩,恢复建设天然草场5万亩,新增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2万处。
    加强生态恢复。加强向家坝电站库区生态建设,加大珙县、筠连、高县、长宁等区县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加大水土流失治理,2010年完成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800平方公里,全市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得到初步治理。
    加强生态保护。依据法律法规对长江上游珍稀鱼类、长宁竹海竹类生态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屏山老君山等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实施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保护区功能定位的开发建设活动。注重生物资源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加强市、县两级生态监测站建设,建立重大生物灾害预警体系和控制体系,建成病虫害监控中心和一批重点区域检测站。建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加强环境保护
    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蓝天”工程。以治理空气污染源为重点,调整能源结构,全面推行城市煤改气,到2010年城区全面使用民用天然气,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大酸雨防治,控制地面扬尘,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碧水”工程。加强城乡饮用水源地和取水点保护,完善水质监测网络,统一规划入河排污口,依法监督和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保障三江地表水和地下水源水质,城镇生活用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绿地”工程。加强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生态恢复;对城市规划区、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交通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及矿产品加工企业,三年内依法实施关、停、转、迁,实施生态恢复;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防止农村点源污染转变为面源污染(注释“清静”工程。加强噪声监督管理,城镇建成区噪声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切实加强学校、医院、商务居住区环境噪声控制。
    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严格环保执法,坚持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总量,按“谁污染,谁治理、谁赔偿”的原则,将环境成本纳入企业内部成本。利用排污许可证制度、税收、排污收费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等政策和经济手段,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十一五”期间,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污染企业外迁工程,防止外迁工业企业造成新的污染源。工业功能区必须规划建设绿化防护带。杜绝环保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行为。
    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加大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集中处理及分类利用水平,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2010年,各县城完成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力争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600吨/日,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6万吨/日。建设各类医疗、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保证废弃物0安全处置。

名词注释
    ① 资源节约型社会:包涵两个内容,一是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二是全体社会成员要有新型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重点工作是大力节约能源、用水、原材料,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六个方面。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通过人与自然的和谐来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
    ② 金土地工程:即专项土地整理工程,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对田、水、路、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新增有效耕地,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③ “三江九河”:指我市市域内金沙江、岷江、长江及西宁河、龙溪河、越溪河、横江、南广河、黄沙河、长宁河、古宋河、筠连河。
    ④ 中水:指城市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水质标准的再生水,通常用于公用设施和住宅冲厕、浇灌绿地、河湖景观、道路降尘、工业冷却、洗车用水等非人体接触的地方。
    ⑤ 循环经济: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资源化(Recycle)” 为原则(简称3R原则),以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⑥ 农村面源污染:指农村地区在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合理处置的污染物对水体、土壤和空气及农产品造成的污染,具有分布范围广,防治难度大等特点。主要来源包括流失的农药、化肥、残留农用薄膜、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隐私条款 | 免责声明
宜宾市人民政府主办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宜宾市信息中心建设和维护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八号 邮编:644002
蜀ICP备05002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