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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加快推进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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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城镇化战略,积极引导人口由农村向城镇、城市转移,加快构建大城市,完善城镇体系,提高城镇化质量,统筹城乡发展。力争2010年、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分别达到38%、50%,中心城市建成区面积分别达到67.5平方公里、100平方公里,规划区常住人口分别达到75万、100万人。

第一节 加快构建大城市

    扩大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功能布局,提升名城形象,加快将中心城市建设成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经济繁荣、社会安定、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现代化大城市。

    (一)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坚持“西拓东进、构筑主轴、建设环线、开发新区、疏解老城”的总体发展策略,加快推进“一心三片”城市核心区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力争宜宾县、南溪县、长宁县撤县建区,将南溪镇、长宁镇及周边小城镇建设成为卫星城镇,构建多中心、网络型大城市框架,实现城市大发展。

    (二)合理安排建设时序
    坚持优先开发新区。重点开发天柏、南岸西区、旧州、白沙、赵场、象鼻组团,启动罗龙―李庄、菜坝和翠屏新区组团建设,继续优化发展南岸东区,为疏解老城区人口与优化功能分区创造条件。
    有序推进旧城改造。系统制定旧城改造规划,除保障旅发大会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城中村整治、危房改造和历史文化古迹保护外,控制旧城开发建设强度,降低老城区容积率,在人口密度未有效降低前严格限制新开工房地产项目。


图3-7  宜宾市中心城区空间发展规划图(2006-2020)

    (三)优化提升城市功能
    调整优化功能布局。利用新区建设、产业布局调整、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构建行政区、物流中心、金融商务中心、商业区、教育文化基地、旅游会展中心、产业集聚区等主导功能组团或功能区。综合利用各种政策,调整用地结构和功能,新建项目主要向城市新区和对应的主导功能区布局,促进城市功能合理分区和战略性调整。
    强化集聚辐射功能。完善行政经济中心、交通枢纽等基础功能;逐步搬迁、关闭规划区内与主体功能不符合的产业,注重引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链高端项目,增强经济中心功能;加快发展物流商贸、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强化资源配置功能;加快发展科技文化教育,着力培育创新功能;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显著增强旅游、休闲、会展等服务功能。

    (四)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道路桥梁。加快构建快速便捷、安全畅通的城市快速交通网络,建成城市三江六岸滨江环线、东西环线,加快推进绕城环线建设。加快建设城市主干道和连接桥梁,逐步形成相邻组团间两条主干道相连接的快速通道。
    公共交通。建立城市快速公共客运系统,新改建主干道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形成覆盖居住集中区、方便市民出行的公交线路,完善场站、候车亭等公交设施布局。加快城市尤其是新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初步建成与道路交通容量相匹配的停车系统。
    给排水。2010年供水能力达到20万吨/日,全面提高供水质量,实现安全供水,加快完善、延伸城市供水管网,逐步实现城郊乡镇集中供水;完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完成旧城区给排水管网改造,全面实现雨污分流、达标排放。
    垃圾环卫。完善城市垃圾收集网络和转运站体系,中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燃气电力。加快推进连接西南天然气网主干管网改造工程,建成2座天然气储气站,扩大供气规模,全面改造城市内天然气管网和处理配套设施。完善城市电网延伸配套工程。
    公共服务。逐步完善市级、组团、居住区三级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区开发按一定服务半径规划建设商贸市场、医院、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公共绿地等服务设施,并预留重要设施建设用地。完善电话亭、报刊亭、邮亭、电子信息广告牌、开放式旅游说明牌、街道地图牌、公厕等便民利民设施。

    (五)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塑造历史文化名城。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内涵,依托“三江、三山、三塔”,构筑“一纵两横”城市景观轴线,建设“万里长江第一城”地标,加强大观楼、冠英街等重要古迹保护、恢复、修缮,着力打造城市品牌。
    建设现代城市新区。高水准完成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功能到位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新区建设。推行成片设计、成片开发,提升新区品位,营造优美人居环境,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注重突出主导功能,提高对旧城居住人口吸引力。严格限制单体开发,防止分散投资造成土地利用集约度低下。
    营造文明城市环境。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着力解决脏、乱、差等问题,全面改善市容市貌。重点搞好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标志性建筑、重点旅游区(点)和公共活动场所周边地区整治,力争在五年内全面解决“以街代市”问题。加强城市建设过程管理。着力培育文明市民。
    构建生态城市风貌。切实保护翠屏山、真武山等城市“绿肺”,开发七星山城市休闲生态区;新区建设注重保护和引入山水特色;加大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力度,继续实施“拆墙透绿、显山露水”工程。中心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绿地率达到42%以上。

专栏3-6  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建成三江六岸滨江环线、城市东西环线,推进冠英-赵场-姚家嘴-李庄-沙坪-象鼻-宗场-喜捷-江坳口-内水高速的绕城环线建设;实施翠柏大道、真武路、岷江西路、江北通道、七星路、吊白路等干线改扩建工程;建成菜园沱长江大桥和金沙江天池特大桥等过江通道,建设中坝大桥南连接线、两路桥立交桥等工程。
    城市公交设施工程:建成宜宾高客站,“十一五”末城市公交线路达30条以上。
    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建成南岸、杨湾、菜坝、白沙等污水处理厂、建成市医疗废弃物处理厂,完成宜宾市水环境治理工程。
    城市景观整治工程:完成大观楼、合江门广场、火车站、汽车站、人工湖、流杯池等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完成中坝滨江公园、大溪口广场等公共绿地工程。
    城市文体基础设施工程:完成市图书馆、市文化体育中心,推进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和市历史文化名城博物馆前期工作。
    打造“一纵两横”城市景观轴线:“一纵”指十里酒城―旧州塔―流杯池―真武山―金沙广场(云南会馆)―南岸文化广场―七星山黑塔;“两横”翠屏山―人工湖―中山公园―水东门―东山白塔和大观楼―三江广场―东山白塔。

    (六)创新城市经营管理
    搞好城市经营策划。运用新的发展理念策划城市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投资的先导作用,采取先期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发布规划建设信息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参与城市建设,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逐步实现城市新区的滚动开发。在强化规划、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基础上,全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城市经营新载体。
    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市、区两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提高社区自治管理能力,构筑 “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公共管理体系。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秩序、公共服务等规范管理。完善城市建设决策机制,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制度。加快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用“数字城市”等新技术创新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二节 逐步完善城镇体系

    加快发展县城。加快江安、长宁、南溪、庆符-文江、筠连-巡司、珙泉-巡场、新发、中城等城镇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积极推进县城、重点城镇行政区划调整,为城镇发展壮大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积极培育重点建制镇。大力发展基础条件好、潜力大的重点建制镇,充分发挥其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作用,着力培育壮大综合商贸型、工矿型、旅游型、农业产业化等特色小城镇,促进周边乡村居民就地转移。加强城镇之间的经济联系与分工协作,促进毗邻城镇间融合发展。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减少乡镇数量,扩大建制镇规模。


图3-8  宜宾市城镇体系规划图(2006-2020)

第三节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提高城镇发展质量。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原则,推进城镇化进程。坚持规划先行,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加强规划实施监控,防止城镇开发建设中土地集约利用低下和常建常拆行为;坚持城镇开发建设与产业培育同步,发展壮大城镇经济,增强就业保障,防止城镇发展“产业空心化”。坚持城镇建设与公共服务功能完善同步,统筹建设与人口发展规模配套的教育、卫生、文化、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供水、通信、垃圾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为人口集聚创造良好的条件。
    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将外来人口与农村转移人口对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需求纳入城镇发展规划。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鼓励农村居民家庭向城镇转移,凡在城镇就业两年以上、参加社会保险、有合法租居场所的农村居民,均可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籍,依法享有城镇居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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