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经财政部门汇总,2017年宜宾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01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535万元,下降2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30万元,与上年持平;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819万元,较上年减少1446万元,下降34%;公务接待费1864万元,较上年减少89万元,下降5%。
2017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市级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规模。二是由于2016年市本级党政机关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相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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