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经财政部门汇总,2022年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17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12万元,增长15.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30万元,与上年持平;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347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49万元,增长21.5%。公务接待费137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63万元,增长4.6%。“三公”经费增加原因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上划10个县(区)法院、检察院、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等22个单位;新增市消防救援支队等2个单位,从2022年起纳入市级预算编制范围。
剔除上划因素后,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18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74万元,下降4.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30万元,与上年持平;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经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6万元,下降3.2%;公务接待费122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8万元,下降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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