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非扩权县翠屏区、南溪区获得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794万元。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公告要求,现予公告。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794万元。
资金来源:根据川财农〔2021〕177号文件,宜宾市以宜财农〔2022〕2号文件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794万元。
资金规模及分配情况:翠屏区397万元(中央资金397万元)、南溪区397万元(中央资金397万元)。
资金用途: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总体目标,严格按照以工代赈政策要求,主要投向农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
监督电话:0831-8237669,2339151;
意见收集人:胡熠,陈浩;
电子邮箱:309125535@qq.com,ybygdz@163.com;
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瑶湾路300号。
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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