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市本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2024年6月)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政策依据 | 政策类别 | 发布层级 | 执行部门(单位) | 申请对象 | 申兑方式 | 兑现时限(工作日) | 政策有效期 | |
主项 | 办理项 | |||||||||
1 | 高技能人才队伍经费补助 | 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30万元经费补助;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20万元经费补助;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给予50万元经费补助。 | 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意见》(宜委办〔2018〕16号)第十一条 | 奖补类 | 市 | 宜宾市人社局职建科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其他 | 按程序执行 | 2025年12月31日 |
2 | “宜宾市有突出贡献技师”一次性奖励 10000 元、“宜宾市技术能手”一次性奖励 4000 元、在宜宾市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 5000元/人、4000 元/人、3000 元/人的资金奖励。在四川省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000 元/人、15000 元/人、10000 元/人的资金奖励。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及优胜奖的我市选手,按照不低于国家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指导获奖选手的我市教练或技术指导专家,按照获奖选手奖励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 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意见》(宜委办〔2018〕16号)第十八条 | 奖补类 | 市 | 宜宾市人社局职建科 | 自然人 | 其他 | 按程序执行 | 2025年12月31日 | |
3 | 养老托育机构价格减免 | 所有养老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 执行。 |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宜发改发〔2015〕213号)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减免类 | 市 |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 | 养老托育机构 | 免申即享 | 1 | 长期有效 |
4 | 免费刻章 | 新开办企业在完成设立登记后,即可申请对企业公章、法 定代表人印章、发票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实施“免费刻 章”。 |
《关于印发宜宾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宜府办函〔2021〕41号) | 减免类 | 市 | 宜宾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 |
个体工商户 | 免申即享 | 1 | 长期有效 |
5 | 支个保 | 设立1800万元政府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担保执行费0.5%/年。 | 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宜宾市“支个保”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财金〔2023〕40号) | 权益类 | 市 | 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 | 个体工商户 | 快申快享 | 7 | 按每年最新政策执行 |
6 | 就业补贴 | 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满3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发〔2022〕50号); 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市 | 宜宾市就业创业和农民服务中心 |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 快申快享 | 24 | 2024年12月31日 |
7 | 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发〔2022〕50号); 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市 | 宜宾市就业创业和农民服务中心 |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 快申快享 | 5 | 2025年12月31日 | |
8 | 鼓励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新增岗位吸纳劳动者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发〔2022〕50号); 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市 | 宜宾市就业创业和农民服务中心 |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 快申快享 | 15 | 2025年12月31日 | |
9 | 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发〔2022〕50号); 关于印发《实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3〕11号) |
奖补类 | 市 | 宜宾市就业创业和农民服务中心 |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 快申快享 | 6 | 2024年12月31日 | |
10 | 宜宾籍农民工首次市内就业,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就业补助,稳定就业两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150元就业补助,稳定就业三年的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就业补助,每人最多享受三年。 | 中共宜宾市委 宜宾市人民政府《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宜发〔2020〕1号) | 奖补类 | 市 | 农民工工作科 |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 快申快享 | 24 | 2020年2月21日后 | |
11 | 宜宾企业申报新吸纳宜宾籍农民工就业,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中共宜宾市委 宜宾市人民政府《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宜发〔2020〕1号) | 奖补类 | 市 | 农民工工作科 |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 快申快享 | 24 | 2020年2月21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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