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非扩权县翠屏区、叙州区获得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00万元。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公告要求,现予公告。
资金来源:根据川财农〔2024〕51号文件下达2024年非扩权县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200万元。
资金规模及分配情况:翠屏区100万元、叙州区100万元。
资金用途: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管理要求,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以支持各民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相关支出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
监督电话:0831-8220098,8220386;
意见收集人:周琴、廖君山;
电子邮箱:892316596@qq.com;
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瑶湾路300号。
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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