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上一轮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执行(宜府规〔2023〕3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相关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技术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5〕172号)工作要求,我市组织各县(区)开展了宜宾市新一轮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
各县(区)前期已在政府网站将修订成果予以公开征求意见。为确保本次修订工作的透明公开,现在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因省政府时间要求比较紧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规定,公示期为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8日。广大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带上有效证件到我局反映。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长江大道中段8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831-2321009
附件:1.宜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宜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表
3.宜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分析表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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