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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解读《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宜宾市中心城区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导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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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机构: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6-24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形式: 文字
信息来源: 开发利用科 主题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导价
解读机构: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4-06-24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形式: 文字
信息来源: 开发利用科 主题词: 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导价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市政府于2016年印发了《关于调整宜宾市翠屏区新增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导价的通知》(宜府函〔2016〕24号),2017年南溪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宜宾市南溪区基准地价、出让指导价和划拨指导价的通知》(南府函〔2017〕225号),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宜宾县国有划拨和出让土地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县府办〔2017〕31号),明确了各区域的划拨土地指导价标准。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推进,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区域、各组团的土地价格和征地成本均有不同程度的变化,原有划拨指导价已不能真实反映现有地价水平,加之中心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和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相继成立,有必要对原有划拨指导价标准进行调整。

问:编制《通知》的目的是什么?

答:深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切实规范划拨供地行为,推动划拨土地价格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相适应,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问:《通知》适用范围和时间?

答:《通知》适用范围是宜宾市中心城区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通知》自2024年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指导价的制定范围覆盖宜宾市中心城区全域,按区域分为六个类别,一类55万元/亩、二类45万元/亩、三类40万元/亩、四类35万元/亩、五类30万元/亩、六类25万元/亩。对需政府给予特殊扶持、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其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按“一事一议”原则,由市政府另行研究确定。

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科室:开发利用科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赵丹,0831-2336684

责任编辑:罗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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