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机构: |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形式: | 文字 |
信息来源: | 规财体产科 | 主题词: | 校园餐管理 |
解读机构: | 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13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形式: | 文字 |
信息来源: | 规财体产科 | 主题词: | 校园餐管理 |
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聚焦从运营模式、食谱制定、食材采购、供餐管理、资金管理五个关键环节切实抓好校园餐管理工作。为便于理解掌握,现解读如下。
一、在运营模式方面,打算怎么做?
一是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二是确有必要实施其他方式经营的,应当经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三是到2026年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均采取自主经营模式,不再承包或委托经营,期间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的,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承包费、管理费,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在制定食谱方面,打算怎么做?
一是制定当期科学合理营养的带量食谱并予以公示,确保带量食谱两周内不重样,符合学生年龄段营养搭配。二是学校根据带量食谱,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科学编制采购实施计划。三是实行点餐制的学校,要提供若干饭菜品种由学生自主选购;实行包餐制的学校,要定期更换菜品,确保膳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三、在食材采购方面,打算怎么做?
一是学校食堂大米、面、食用油、肉、蛋、奶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等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二是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采购工作,由县(区)人民政府指导县(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非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早、晚餐及其他中小学校校园餐)的采购工作,根据本地城区、中心镇所辖学校、学生总数及供餐食谱科学设置片区进行招标采购;县(区)幼儿园的采购工作根据相邻区域、相近需求科学设置片区进行招标采购;市属学校的采购工作由市级教育部门牵头组建工作组进行招标采购。三是食材采购原则上实行一年一采,提供劳务服务方与食品原辅材料供货方不得为同一主体或相关利益人。四是建立健全定价及结算机制,以所在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供的食堂常用主副食品价格表为基准值(未在目录内的采用询价机制),将采购品目、数量质量、价格机制、下浮比例等关键条款列入采购合同。
四、在供餐管理方面,打算怎么做?
一是科学确定食堂食材验收人员,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验收小组,其中至少有1名学校在编在职人员参与验收工作,并定期轮换。二是探索相邻学校交叉验收、各级相关部门抽查验收的工作机制,鼓励学校邀请膳食委员会家长代表参与验收。三是采购、仓库管理、财务岗位不得相互兼职。四是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明确陪餐人员、陪餐方式、工作职责和风险防控等内容。
五、在资金管理方面,打算怎么做?
一是学校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学生伙食费,并纳入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不得擅自转移或挪用食堂收入。二是营养餐资金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不得因提供早、晚餐挤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涉及的水、电、燃气等日常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食堂从业人员报酬等开支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三是学校食堂伙食费标准经学校膳食委员会集体研究合理确定,并实行价格公示,保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明显低于校外市场同类饭菜价格。
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解读科室:规财体产科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张帆、胡欣,0831-822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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