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机构: | 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形式: | 文字 |
信息来源: | 统计工作科(综合科) | 主题词: | 工业经济 |
解读机构: | 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形式: | 文字 |
信息来源: | 统计工作科(综合科) | 主题词: | 工业经济 |
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推动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向好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便于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措施》内容,作如下解读。
问:《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全面贯彻中、省、市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谋发展,全力以赴冲刺全年目标任务等相关精神,积极承接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涉及工业领域政策措施,结合我市今年四季度和明年一季度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实际,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推动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向好若干政策措施》。
问:《政策措施》适用范围和时间?
答:《政策措施》面向全市工业领域相关企业单位,实施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问:《政策措施》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政策措施》聚焦4个方面制定6条措施,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工业经济稳增长进行激励。
(一)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方面3条。支持主导产业快速发展,对酒类产业生产规模超过1亿元,动力电池、晶硅光伏和智能终端产业生产规模超过10亿元的重点企业(省上支持50亿元以上企业),在今年四季度和明年一季度同比增长10%—20%、20%以上的分别给予增长激励。支持整车企业产量增长,对今年四季度产量超过3万辆、明年一季度产量超上年同期的整车企业,分别给予增量部分每台最高600元激励。对2024年生产规模增长10%以上的县(区),分级给予稳增长激励。
(二)降低工业企业用能成本方面1条。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单季度用电量超2000万度(含)以上的企业,对其增量电量按照0.15元/度给予支持。
(三)支持企业培育方面1条。重点在执行现有工业企业“小升规”激励(每户10万元)的基础上,对2024年四季度、2025年一季度新升规企业分别再激励10万元、5万元,进一步壮大全市规上企业规模。
(四)支持项目建设方面1条。重点开展 “三未项目”攻坚行动,对新开工建设并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或者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给予激励支持(省上支持的竣工投产项目不重复支持)。
问:省上是否有相关政策措施?
答: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6条涉及工业领域。
问:省市政策措施是否可以重复享受?
答:市级政策与省上政策错位支持,获得省上《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同时享受市上《政策措施》支持。
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科室:统计工作科(综合科)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张乐陶,0831-233926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