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机构: |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6-09-11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形式: | 音频 |
| 信息来源: | 城镇发展科 | 主题词: | 和美乡村聚居点 |
| 解读机构: |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6-09-11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形式: | 音频 |
| 信息来源: | 城镇发展科 | 主题词: | 和美乡村聚居点 |
问: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指导意见》?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部署,落实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稳步提升适度聚居规模”要求,通过科学规划聚居点、引导农户适度聚居,消除住房安全隐患、防范地灾风险、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就业增收,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筑牢基础。
问:文件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坚持民生导向,尊重群众意愿,以消除住房安全隐患、防范地质灾害、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就业增收、提升生活品质为重点,建立“乡镇规划布点、县(区)配套基础设施、市级行业部门强化指导”的新机制,统筹推进聚居点建设和群众入住。
问:文件提出了哪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答:一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分类厘清聚居意愿;二是以科学规划为引领,规范开展选址布局;三是以“好房子”为标准,扎实推进聚居点建设;四是以优化配套为抓手,全力推动产居融合;五是以支持政策为保障,持续健全工作机制。
问:如何分类厘清农户聚居意愿?
答:从四个维度进行分类:消除住房安全隐患、避险搬迁、现代化宜居、征地拆迁,并建立专项台账。
问:选址布局有哪些要求?
答:要求科学规划、规范选址、统筹用地,确保聚居点布局合理、安全可靠。
问:聚居点建设如何体现“好房子”标准?
答:围绕做优设计、控制成本、确保安全三个方面,严控农房建设成本,提升住房品质和安全水平。
问:产居融合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在聚居点周边布局小微产业园、农产品加工点等配套业态;加快道路硬化、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分类施策做好后续物业管理。
问: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统筹用好市级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和美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省市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分级补助资金。积极争取省级农村住房抗震安全巩固提升补助政策和资金额度,争取更多中省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支持。
问:这个《指导意见》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和美乡村聚居点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各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级相关部门在选址布局、建设监管、配套完善、农户聚居引导等工作中均须遵照执行。
问:文件什么时候开始施行?有效期多久?
答: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2029年12月31日。
问:如何保障政策落实?
答: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抓总,构建“市级统筹、县级主导、乡镇落实、村社协同”的四级联动工作体系,整合政策、资金、项目资源,压实各级责任,健全闭环落实和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解读机构: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科室:城镇发展科
解读人及联系电话:李明刚,0831-210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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