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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2-22 14:27
来源: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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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一、机构简介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方案,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组织起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四)组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规则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八)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办公室、待遇保障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直属事业单位宜宾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四、办公信息

主要负责人:欧阳世斌

办公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酒都路中段5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邮编:644000

联系电话:0831—8203973

网站公开地址:http://ylbzj.yib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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