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宜宾市水利局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府办发〔2011〕9号)文件明确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结合《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市水务局部分科室职责的批复》(宜编办〔2012〕149号)、《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水利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宜编发〔2019〕20号)、《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水利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宜编发〔2020〕178号)、《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宜编发〔2021〕18号)、《中共宜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水利局有关内设机构的批复》(宜编办〔2022〕101号)等系列文件规定,市水利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其职责及机构编制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水利政策、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汛论证制度,按规定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监测市管和代管的重要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级、四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市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地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负责协助编制修订《宜宾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与区划分级;组织编制市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和监督管理。
(六)指导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重要江河的治理和河道采砂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占用河道的监督管理。承担市总河长办和市河长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河湖保护、治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区县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监测、治理和监督,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解决跨区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指导编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年度移民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拟订移民安置概算细化分解方案;负责移民安置的综合协调工作;联系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监理;负责本级移民迁建验收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十二)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实与统计;指导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制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和验收;管理监督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基金的使用;组织指导移民生产生活技能培训。
(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有(共11个):办公室(信访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规划与建设管理科、河湖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农村水利水保科、财务科、审计与安全监督科、移民规划安置与后期扶持科。
(二)下属单位有(共4个):1.正科级参公单位2个(宜宾市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宜宾市防汛抗旱事务中心)。2.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宜宾市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宜宾市水资源事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局机关行政编制25名。其中:局班子职数6名(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2名。
(二)参公事业编制24名(水保中心5名、防汛中心19名)。
(三)公益一类事业编制68名,其中运维中心28名、水资源事务中心40名(内控数15名)。
四、办公信息
机构名称:宜宾市水利局
主要负责人:秦孟刚
办公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真武路3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电话:0831—8205110
邮政编码:6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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