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投资促进、博览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动力电池、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制造(含新能源及智能汽车、轨道交通,下同)等新兴产业的战略规划和决策部署。负责编制全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和国别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建立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负责全市投资环境推介工作。负责统筹、组织、承办投资促进活动,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三)负责拟订新兴产业支持政策。负责研究我市新兴产业以及国内外同类产业的发展态势,开展市场调查研究,提出全市新兴产业的发展建议和支持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新兴产业企业培育。负责推进新兴产业企业技术 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等工作。负责推进新兴产业品牌建设、对外宣传、市场拓展等营销工作。
(五)负责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编制新兴产业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策划、组织和承办新兴产业招商引资活动。
(六)负责新兴产业企业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推动国别园区建设。
(八)负责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九)推动全市博览发展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动力电池产业发展会、智能终端大会等会展活动。
(十)负责对县(区)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考核, 对招商项目落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十一)负责动力电池、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 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保障工作;负责新闻和信息 宣传、应急、维稳、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 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
(二)政策与规划科。负责编制全市经济合作、新兴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全市新兴产业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和国别园区 发展规划;分析研究我市新兴产业以及国内外同类产业的发展态势和经济合作动向,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负责投资促进和新兴产 业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协调解决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动力电池产业一科。负责提出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规划、 产业发展政策的建议;负责动力电池产业企业的培育,推进动力 电池产业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等工作;承担市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动力电池产业二科。负责动力电池产业项目引进和招 商引资专项活动;负责招引项目的落地、建设、管理和相关企业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动力电池发展大会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智能终端产业科。负责提出智能终端产业发展规划、 产业发展政策的建议;负责智能终端产业企业的培育,推进智能终端产业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等工作;负责智能终端 产业项目引进和招商引资专项活动;负责招引项目的落地、建设、管理和相关企业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智能终端大会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智能终端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科(轨道交通产业科)。负责提出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的建议; 负责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产业企业的培育,推进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产业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等工作;负责 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产业项目引进和招商引资专项活动;负责招引项目的落地、建设、管理和相关企业服务工作;参与拟订高端装备制造、轨道交通产业相关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汽车产业科。负责提出新能源及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的建议;负责新能源及智能汽车产业企业的培育,推进新能源及智能汽车产业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等工作;负责新能源及智能汽车产业项目引进和招商引资专项活动;负责招引项目的落地、建设、管理和相关企业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新能源及智能汽车产业相关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会展与营销科。参与促进全市会展业发展,负责博览事务,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负责拟订动力电池产业发展大会、智能终端大会等新兴产业重大会展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我市参与西博会等重大会展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新兴产业品牌建设、对外宣传、市场拓展等营销工作。
(九)经济合作科。负责全市除新兴产业以外的其他产业的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国(境)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 产业招商引资专项活动;负责招商项目收集、引进、跟踪落地服务和台账管理;承担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落实国别园区等特色产业园区有关经济合作工作,推动国别园区建设;承担国(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行业协会等联络协调工作;参与国际友好城市的联系、交流工作。
(十)督查考核科。负责对县(区)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考核,对招商项目落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建立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负责督促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支持政策、企业培育、项目招商、企业服务等工作落实。
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 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三、办公信息
机构名称:宜宾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
办公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南广路 197号龙湾路集中办公区 5号楼 4、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831—8224762
传真:0831-2376538
邮政编码:64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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