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经开区机构职能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南溪区委、区政府,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负责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在南溪经开区的贯彻实施,承接落实市、区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负责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南溪经开区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负责牵头编制南溪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四)承担南溪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的编制和管理职责。
(五)研究制定南溪经开区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协调重大产业布局和招引工作。
(六)统筹协调南溪经开区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市、区安排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七)负责南溪经开区党的建设。
(八)负责南溪经开区社会风险防控工作。负责区域内信访、稳定、安全、环保等突出矛盾的化解工作。
(九)负责南溪经开区日常监督执纪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南溪区委、区政府,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宜宾南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党工委管委会职责的落实;负责机要文秘、综合保障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目标任务的制定、督查考评、结果运用等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
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政法、干部、人才、机构编制、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脱贫攻坚、创文创卫、基层治理等工作。
(三)政策研究处
主要负责组织研究国家政策、文件精神、发展动态、产业结构、项目包装、项目建设、财政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起草相关政策建议,为南溪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客观参考依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智能性服务;负责南溪经开区各项规章制度的审核把关、收集整理和修订;负责组织起草南溪经开区重要文稿、文件以及重要会议综合材料、领导讲话、重大调研课题的撰写和信息编写报送工作。
(四)经济合作外事处
主要负责拟定南溪经开区对外开放、区域合作、招商引资、投资服务政策;负责编制南溪经开区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投资环境、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策划、组织、承办南溪经开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和落地服务工作;负责会展与博览、夜间经济、总部经济、数字经济、外事侨务等工作。
(五)发展和工业经济处
主要负责发展改革、统计、军民融合、战略规划、现代服务业等工作;组织编制南溪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项目统筹、申报、经济运行分析、产城融合、科技创新等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督促落实经济发展目标;负责企业培育和对上争取;负责对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考核兑现、表彰(表扬)工作;负责经济普查工作;负责产教融合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商务、物流、现代服务业等工作。
(六)国土规划建设处
主要负责南溪经开区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建设、市政管理、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建筑质量安全等工作;负责南溪经开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南溪经开区用地、杆管线搬迁、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等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南溪经开区内环境卫生、园区绿化、户外广告等管理监督工作。
(七)财税处
主要负责南溪经开区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财税收入,协调抓好财源建设;负责对金融机构及其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协调;负责协调组织筹集南溪经开区经济发展中的资金、基金、债券等;协助配合企业上市、金融业发展工作;协助配合做好南溪经开区金融风险防控、化解和处置工作。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环保安全处)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南溪经开区环境保护体系、应急体系建设等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南溪经开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负责南溪经开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风险防控工作;承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南溪经开区内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九)纪检监察综合室
主要负责纪检监察工委日常工作。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信息
单位负责人:李勇
办公地址: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中池路6号
邮编:644100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办公电话:0831-55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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