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2020〕—274 | 成文日期: | 2020-09-16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0-20135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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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0-09-25 |
文号: | 〔2020〕—274 | 成文日期: | 2020-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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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临港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受近期区域性暴雨及洪涝、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影响,我市多地农业生产领域遭受严重损失。为扎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落实“多种多养多输出”要求,确保全市农业实现增产增收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灾后恢复重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经济有序恢复和社会和谐稳定,是一场必须要打赢的硬战。秋冬季农业生产是保障明年粮食产量、夺取工作主动权的关键一仗,直接关系到农民增收、农业多作贡献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区县务必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指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当前灾后恢复重建和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尽快恢复生产秩序
(一)抓紧修复基础设施。各区县要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排除险情、修复田间道路、疏浚排水渠系,保障救灾工作顺利开展。组织抢修保养农机具,维修(重建)农机具库棚、果蔬气调冷藏库等设施,做好棚内土壤消毒。检查、修复受损农村户用沼气池、大中型沼气工程,排除安全隐患。发动群众加大机具和人力投入,清运农田积压砂石,清除田间淤泥杂物,排涝翻耕,恢复土壤耕作层。同时,利用灾后淤泥、农作物秸秆等废弃物,堆积有机肥恢复地力。
(二)强化灾后技术指导。聚焦翠屏区菜坝镇、思坡镇,叙州区蕨溪镇、泥溪镇、樟海镇等主城区城市保供蔬菜基地、宜宾岷江现代蔬菜融合示范园区核心区,对近万亩当季蔬菜绝收、但农田尚存的基地,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指导开沟排涝、清淤除杂,及时种植速生蔬菜、马铃薯等秋冬季作物,促进灾区恢复生产和群众增收。聚焦岷江、长江沿岸地区优质晚熟柑橘基地、优质水果苗木繁育基地,对可以尽快恢复生产的果园,指导农民或业主及时做好果园开沟排涝、淤泥清洗、树梢修剪、叶面追肥、病虫害防治等重点管理工作,尽快改善园地条件,促进果树恢复生长。对叙州区蕨溪镇火箭村等耕地严重损毁、短期难以恢复的区域,要制定耕地修复规划,分步实施、分期修复,并妥善解决好受灾群众生计问题。对翠屏区思坡镇中和村等无法立即恢复生产的严重损毁果园,要指导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或规划重建,加强农田建设和土壤改良,推广“经粮”“经菜”等以短养长种植模式,帮助灾区尽早恢复生产。
(三)着眼长远抓好项目规划。在解决好当前抗灾救灾、群众生活生产急迫问题的基础上,要着眼长远高标准编制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叙州区、翠屏区要结合灾后重建工作,推动岷江两岸蔬菜基地、水果基地建设向现代特色农业园区转型升级,抓好岷江两岸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包装工作。
三、扎实抓好秋冬季农业生产,争取多种多养多输出
(一)抓好生鲜蔬菜产能增长。各区县要提前布局蔬菜种苗基地建设,保障灾区恢复蔬菜生产和非灾区扩大秋冬蔬菜生产所需。南溪区、江安县等蔬菜生产重点区县及非灾区县,要着眼全市“菜篮子”保供大局,合理调整种植结构,提升生产能力,扩大秋冬季蔬菜生产规模,确保全市秋冬季蔬菜种植达到42万亩、扩大种植1.5万亩以上。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珙县、兴文县要各建成1~2个1000亩以上集中连片秋冬蔬菜示范片。
(二)抓好大宗粮食提质增效。继续抓好120万亩再生稻田间管理,确保有收面积达100万亩、净增有收面积10万亩以上,其中叙州区、翠屏区、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兴文县要各建成1个2万亩以上集中连片的再生稻高产示范片。利用好秋冬季良好光热资源,确保全市秋冬马铃薯种植达到18万亩、扩大种植5万亩以上,其中叙州区、珙县、筠连县、兴文县要各建成1个2000亩以上的秋冬马铃薯集中示范片。抓好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供应工作,确保2021年小春47万亩粮食、90万亩油菜生产和面积任务全面落实。
(三)抓好畜牧水产业高效发展。鼓励广大受灾农户积极发展周期短、见效快的鸡鸭等小家禽及肉兔养殖,尽快恢复畜禽生产和增加养殖收入。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对受损圈舍进行维修、改造或重建,整合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帮助恢复生产条件和增强养殖信心。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支持新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生产单元建设,确保2020年建成2266个,并尽快实现投产。鼓励支持有条件的生猪中小散户加大补栏力度,全力提高存栏总量。指导生猪养殖主体科学组织生产和销售,按照生猪不压栏、及时出栏的原则,督促生猪养殖龙头企业主动担当,确保顺利完成469万头生猪出栏年度目标任务。支持水产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加固修复养殖设施,补放养殖苗种,促进水产业恢复生产。
(四)抓好畜禽重大疫病防控。各区县要组织人员对受灾畜禽圈舍用具、养殖水体、屠宰场点、无害化处理场、病死畜禽集中掩埋点、畜禽交易市场等进行全面消毒。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监管,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及时开展死亡畜禽、死亡水产品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和动物疫病传播。继续严格落实生猪限运、屠宰监管、疫病处置、生猪保险等相关政策,坚决打赢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攻坚战、持久战。做好灾区动物预防免疫工作,组织疫苗调运和发放,结合秋防适时进行补免。注意饲料存储,避免霉变。
四、切实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实现农业多作贡献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充分认识灾后恢复重建和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以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努力“多种多养多输出”。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林业竹业、水利、扶贫开发、民政、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受灾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区县要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中省救灾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资金和其他涉农项目资金的支持,整合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集中投向灾区恢复重建,逐步改善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灾区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保险机构要做好因灾死亡家畜、家禽的理赔工作。金融机构要采取暂缓贷款偿还、加大新贷款投放等方式,帮助灾区受灾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恢复农业生产、渡过难关。
(三)强化督促落实。市农业农村局要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加强工作指导,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落实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进展明显的,在安排有关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方面给予倾斜激励。对工作推进中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宜宾市2020年秋冬种生产任务分解表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附件
宜宾市2020年秋冬种生产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万吨
区县 |
再生稻 |
秋冬马铃薯 |
秋冬蔬菜 |
小春油菜 |
||||||||
蓄留面积 |
有收 面积 |
产量 |
高产 |
面积 |
产量 |
扩种 |
面积 |
扩种 面积 |
面积 |
扩种 |
||
全市 |
120 |
100 |
10 |
12 |
18 |
3.6 |
5 |
42 |
1.5 |
90 |
13.5 |
|
翠屏区 |
15.24 |
12.7 |
1.27 |
2.0 |
0.99 |
0.2 |
0.24 |
6.66 |
0.24 |
9.7 |
0 |
|
南溪区 |
13.44 |
11.2 |
1.12 |
2.0 |
0.46 |
0.09 |
0.15 |
9.7 |
0.35 |
6.58 |
0.5 |
|
叙州区 |
19.44 |
16.2 |
1.62 |
2.0 |
6.6 |
1.32 |
1.46 |
3.3 |
0.14 |
20.35 |
2.0 |
|
江安县 |
26.04 |
21.7 |
2.17 |
2.0 |
0.71 |
0.14 |
0.4 |
4.13 |
0.15 |
8.17 |
3.0 |
|
长宁县 |
22.08 |
18.4 |
1.84 |
2.0 |
0.38 |
0.08 |
0.12 |
2.83 |
0.1 |
10.83 |
1.5 |
|
高县 |
11.28 |
9.4 |
0.94 |
0 |
1.15 |
0.23 |
0.42 |
2.48 |
0.08 |
8 |
0.5 |
|
珙县 |
2.16 |
1.8 |
0.18 |
0 |
1.5 |
0.3 |
0.36 |
3.92 |
0.14 |
8.5 |
0 |
|
筠连县 |
2.16 |
1.8 |
0.18 |
0 |
2.98 |
0.6 |
0.72 |
2.08 |
0.07 |
4.42 |
1.0 |
|
兴文县 |
7.08 |
5.9 |
0.59 |
2.0 |
2.56 |
0.51 |
0.67 |
3.91 |
0.13 |
4.98 |
3.0 |
|
屏山县 |
1.08 |
0.9 |
0.09 |
0 |
0.67 |
0.13 |
0.46 |
2.99 |
0.1 |
8.47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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