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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建设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先行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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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2023〕—334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008702672/2023-09981 发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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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12-29
文号: 〔2023〕—334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008702672/2023-09981 发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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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宜宾市建设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先行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宜宾市建设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

先行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整体系统协同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助力宜宾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委市共建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市考核指标》(川卫办便函〔2023〕165号)要求,结合宜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实力大幅跃升,主要健康指标居成渝地区前列,加快实现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经济可行、优质高效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1.创建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抢抓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宜宾医院获批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重大机遇,努力建成立足四川、辐射川滇黔、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一医院;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建设肿瘤、妇产、儿科、心血管专业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高水平医院申报创建癌症、妇儿、重症、呼吸、心血管、消化等专业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指导市一医院、市二医院涉及老年疾病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争创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达到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一医院、市二医院)

3.加强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推进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四医院新院区建设。指导市三医院、南溪区人民医院、珙县人民医院、兴文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指导江安县人民医院达到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水平。加快市疾控中心创建成渝地区一流的三级甲等疾控中心,推进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疾控中心创建二甲疾控中心,江安县、兴文县疾控中心创建三乙疾控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一医院、市二医院,翠屏区、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兴文县人民政府)

4.健全可持续基本医保筹资运行机制。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协商谈判机制。开展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按床日付费、人头付费等多元复合式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管控,加强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等使用监测。将医疗机构引进的医疗新技术、创新药品及医用耗材,及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采取“小步快走”方式,按照“设置启动条件、评估触发实施、有升有降调价、医保支付衔接、跟踪监测考核”工作路径,分批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着重调增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等项目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加快新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

6.深入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全力推进国家和省级组织的药械集中带量采购、使用工作,严格落实医保结余留用资金考核及拨付。积极探索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非带量采购药械集中议价采购工作。支持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区域,优先许可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并探索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公司)

(二)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

7.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按照“一县(区)一策”原则,在各县(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从“架构、管理、利益、服务、发展、责任”六个方面细化人员、编制、岗位、经费、管理、药物、财务、信息“八个统一”改革任务。到2025年,全市建成10个成效明显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结果排名处于全省前列,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建成28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基层医疗机构100%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建成省级基层临床特色科室40个以上,50%以上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为社区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8.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对通过评审的国家三级甲等、三级乙等医院分别补助200万元、100万元能力建设经费。对有专科达到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标准的医院,每个专科补助1000万元能力建设经费。对有专科通过四川省重点专科(含中医重点专科)验收的医院,每个专科补助300万元能力建设经费。对符合条件的救治和诊疗中心,按建设进度分三次进行能力建设考核,经考核合格每次补助1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9.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和能力建设。加强疾控机构人才队伍、检验检测、重大疾病防控等能力建设,健全以市、县(区)疾控中心为骨干,市、县(区)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疾控体系。推动市、县(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重点学科和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健全以围产医学和妇幼健康为特色的学科专科群,提升保健和临床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享有、便利可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8岁,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2%以上,全市11个疾控机构均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0.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城镇、健康单元建设,在2022—2024年周期内新增国家卫生乡镇5个以上,到2027年新增国家卫生乡镇16个以上,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30%以上,省级卫生乡镇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丰富智慧医疗服务供给

11.大力发展互联网诊疗。加强全市居民信息平台数据汇集与功能应用,强化与省级相关平台对接协同,力争平台升级后达到“国家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推动“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建设,支持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及有条件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接入全省5G远程医疗协同调度管理平台,到2025年形成常态化稳定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字经济局)

12.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动实施全省及川渝检查检验结果线上互认,拓展公卫体检、慢病管理、家医签约、居民健康档案归集分析应用等功能,提升基层公卫服务能力。推进智慧医院及互联网医院建设,拓展“网络问诊、处方流转、在线结算、检查检验结果线上查询”等业务服务。力争到2025年,二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级达到三级,三级公立医院达到四级(其中市一医院、市二医院达到五级);新增互联网医院4家,市级公立医院达到智慧医院3星水平,40%县级公立医院达到智慧医院2星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字经济局)

(五)构建卫生健康产学研融通发展体系

13.强化科研支撑。支持宜宾医药健康职业学院联合市级三甲医院共创省医学中心。支持建设院校一体、多学科交叉融合、面向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围绕生命健康、临床诊疗、药物创新等领域,构筑产学研融通创新、基础研究支撑临床诊疗创新,在全省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医学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实现搭建全市教学科研资源共享平台的新突破。到2025年,完成宜宾市生物样本库建设、科研平台选址,医学基本科研平台搭建和核心专家引进形成初步工作方案,为“经、科、教”联动、“产、学、研”联合发展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人才大学城局)

14.强化人才招引。设立市(县)人才招引专项资金,加大卫生健康人才工作经费支持保障力度。强化医疗卫生人才招引激励,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人才招引集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安家补助、创业补助、人才公寓等方面按程序给予政策支持。对在职期间获得医学类博士的人员一次性补助10万元,获得医学类硕士的人员一次性补助3万元。对引进的国内外顶尖级别高端人才或其领衔的院士(专家)团队、引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医疗中心建设的院士工作站(研究院),经评估,每年最高给予20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用房。落实医疗卫生机构高端和急需紧缺人才个人补助政策,对海内外知名院校毕业的优秀博士或学术带头人、引进急需紧缺临床医学博士和临床医学的学科带头人,薪酬待遇实行“一人一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人才大学城局、市财政局)

(六)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15.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改革。按规定确定入编管理人员条件,根据工作情况按规定设置工作岗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推行“岗编适度分离”工作机制或管理模式,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委市共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工作组规定的行动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先行市建设。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将建设医药卫生体制集成改革先行市纳入重点工作,细化工作方案,研究具体措施,强化行动支撑,确保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加强项目引领。聚焦卫生健康重点领域,支持存量、吸引增量,梯次实施一批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项目。强化对重点项目引进、投产和运营的调度,协调加大资金、土地、能源等相关要素资源和审批等保障服务力度,推动项目落地实施,以项目工作实效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考核评估。坚持项目化推动、清单化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具体项目、推进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等内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责任编辑:罗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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