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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2024〕—36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4-00944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 ||
| 文号: | 〔2024〕—36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4-00944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宜宾年鉴》是市政府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宜宾市〈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要求,依法组织编纂的系统全面记录宜宾市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权威资料。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扎实做好《宜宾年鉴(2024)》编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客观系统记录2023年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取得成就,体现地方特色、年度特点和时代特征,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统一,为编史修志积累资料,发挥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二、内容要求
(一)内容选题。《宜宾年鉴(2024)》系统记述2023年度宜宾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所记内容的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稿件应根据《〈宜宾年鉴(2024)〉编写篇目及任务分工方案》撰写,注重记述行业情况及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能工作,不记述部门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单位内部机关党建、宣传信息、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非主要职能信息。稿件内容须经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二)写作体裁。稿件采用以说明、记叙为主的条目体,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新闻报道等文体。
(三)保密审查。各承编单位要高度重视年鉴稿件的涉密审查要求,切实落实稿件保密主体责任,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军事机密和商业秘密。
(四)工作督查。市地方志办要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认真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年鉴编纂工作职能,不断提高年鉴编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编纂进度安排
(一)启动组稿(2024年2月1日—3月15日)。各承编单位要根据《〈宜宾年鉴(2024)〉编写篇目及任务分工方案》,确定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和撰稿联系人,选配政治素质高、文字功底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具体撰稿工作,单位领导负责协调保障、审核把关,确保3月15日前完成供稿任务。
(二)编纂审核(2024年3月16日—6月30日)。市地方志办根据《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年鉴体例和图书出版规范,对各承编单位报送的年鉴稿件进行认真编纂,及时提出补充完善意见。各承编单位应全力配合,保证稿件内容翔实、要素齐全、体例规范。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书初稿编纂和稿件复核工作。
(三)总纂统稿(2024年7月1日—8月31日)。市地方志办对全书进行总纂,完成编审定稿。
(四)出版发行(2024年9月1日—11月30日)。市地方志办做好与印刷出版单位的衔接,10月底前完成全书出版审查工作,11月底前交付印刷。
四、报送要求
各承编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稿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bds666@163.com,联系电话:0831—8218705。稿件需包含:根据相关要求(见附件1、2、3)撰写的年鉴文稿,部门大事记,反映本部门特色亮点的工作照片2—4张。照片为jpg格式,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需同时报送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文末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附件:1.《宜宾年鉴(2024)》编写篇目及任务分工方案
2.《宜宾年鉴(2024)》条目编写注意事项
3.条目参考模板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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