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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宜府办发〔2026〕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12896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8-05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 发布日期: | 2026-08-07 | ||
| 文号: | 宜府办发〔2026〕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12896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8-05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组织起草决策草案,在规定时限内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向市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
二、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和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未按要求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等及时完整归档,并依法规范管理。
四、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履行备案程序。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5日
宜宾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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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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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2026年“宜美家园·共同创造”十大惠民行动 |
市政府办公室 |
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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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展改革委 |
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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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定宜宾市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八条措施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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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2026年宜宾市中心城区交通优化提质工作方案 |
市交通运输局 |
二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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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制定宜宾市支持高校师生在宜创业七条措施(试行) |
市委人才 大学城局 |
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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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修订宜宾市特殊困难群众专项帮扶制度(试行) |
市民政局 |
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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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制定宜宾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
市财政局 |
三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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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化共建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 |
市委人才 大学城局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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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深化共建西南交通大学宜宾研究院 |
市委人才 大学城局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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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深化共建西南大学宜宾研究院 |
市委人才 大学城局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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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更新宜宾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 |
市自然资 源规划局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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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修订宜宾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 |
市自然资 源规划局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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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制定宜宾市公共工程投资审计办法 |
市审计局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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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制定宜宾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 |
市医保局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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