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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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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宜府办函〔2015〕93号 成文日期: 2015-05-06
索引号: 008702672/2018-12818 发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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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05-06
文号: 宜府办函〔2015〕93号 成文日期: 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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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种类: 通知 有效性: 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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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宜宾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



宜宾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我市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铸造“宜宾职教”品牌提升职业教育品质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4〕2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实施宜宾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是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农村工作要求,落实精准扶贫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民族团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帮助少数民族、边远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重大惠民工程。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宜宾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工作。

  二、政策措施

  (一)接收任务学校。

  首批承担宜宾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的任务学校为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今后将根据生源情况增加承担任务学校,新增任务学校应在我市其他3个少数民族待遇县中产生。

  (二)免费标准。

  免除学费3年,每生每年2000元;补助生活费3年,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一、二年级学生另有1500元通过中职助学金渠道下达),三年级学生每生1500元,不足部分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报酬;学生交通、住宿、书本等杂费补助3年,每生每年1000元;补助学校工作经费,按每生每年500元补助到校。

  (三)资金来源。

  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杂费及其他资金,在中省财政补助基础上,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并按实际人数计算拨付,学费按物价和教育部门核定的各专业收费标准和实际人数据实结算。

  (四)特别说明。

  我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只是为符合条件的入读者提供经费支持,其他方面与本市中职学生一视同仁,入读者不享有任何特殊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宜宾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工作纳入宜宾市民族地区免费教育工作范畴,统一领导。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学校做好工作;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9+3”工作,并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分管校长具体抓落实。

  (二)有序组织生源。

  各县(区)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读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学校。市、县(区)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资格审查、志愿填报等工作。

  (三)加强招生宣传。

  市教育体育局组织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学校深入我市13个民族乡(镇)初中毕业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宜宾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的重大意义、免费政策等,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严格招生录取。

  市教育体育局制定宜宾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招生办法,编印招生指南,组织招录工作。招生对象为:我市少数民族和13个民族乡镇户籍的应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招生条件为: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初中毕业文化,不受年龄限制。

  (五)加强教育管理。

  加强新生军训和入学教育工作,严格执行中职学校学生行为“十不准”纪律和“三禁两不”规定。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内务管理规定,加强内务建设,实行混班混住,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学习藏区、彝区“9+3”学校教育管理经验,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民族团结、遵纪守法、文明行为、感恩励志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五项教育。切实抓好学生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自觉规避安全风险。

  (六)促进就业。

  宜宾市本地“9+3”学生就业促进工作,遵循“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加强教育引导,努力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切实端正学习态度,主动靠提高素质实现就业,靠踏实工作稳定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畅通就业渠道、强化技能培训、鼓励自主创业,积极促进我市本地“9+3”学生实现就业。

  (七)落实资金。

  市财政要落实投入责任,把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全市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严格考核。

  将有关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纳入市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领导小组目标考核;市政府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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