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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宜府办函〔2026〕5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12808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7-30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 发布日期: | 2026-07-31 | ||
| 文号: | 宜府办函〔2026〕5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12808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7-30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
2025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政策措施,聚力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广大民营企业迎难而上、笃定前行,在稳增长、扩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彰显担当,为全市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涌现出一大批成效突出的本土民营企业。为表扬先进、提振信心,经市政府同意,对50家成效突出本土民营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民营企业珍惜荣誉、接续奋斗,深耕主业、做精实业,在新起点上再创佳绩。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做好助企服务,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全市广大民营企业要对标先进、奋勇争先,坚定信心、乘势而上,为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注入更加强劲的民营经济力量。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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