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宜府资源函〔2025〕23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5-08255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 发布日期: | 2025-12-17 | ||
| 文号: | 宜府资源函〔2025〕23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5-08255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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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宜宾市翠屏区物流园区广场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宜资源规划〔2025〕6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翠屏区南北两线局部地段控规B-07地块,面积为1725平方米(约2.59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宜宾五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用于宜宾市翠屏区物流园区广场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设。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
二、同意该宗地不缴纳划拨土地价款,不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你局要按照国有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全程监督管理,督促建设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切实防止供而未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等现象发生。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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