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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公交总站工程项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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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宜府资源函〔2026〕14号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008702672/2026-07280 发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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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2-28
文号: 宜府资源函〔2026〕14号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008702672/2026-07280 发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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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新建公交总站工程项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宜资源规划〔2026〕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宜宾市罗龙街道羊耳村511503-LLPQ-03-012地块,面积约37460平方米(约56.19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新建公交总站工程项目建设。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二、同意宜宾市南溪区恒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按每平方米1200元(每亩约80.00万元)的标准缴纳划拨土地价款。

三、你局要按照国有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全程监督管理,督促建设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切实防止供而未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等现象发生。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罗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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