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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宜府资源函〔2026〕2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09427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6-03-23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 发布日期: | 2026-03-24 | ||
| 文号: | 宜府资源函〔2026〕2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09427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6-03-23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宜宾市叙州区龙池乡全民健身中心广场项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宜资源规划〔2026〕1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叙州区龙池乡LC-B-06和LC-B-07地块,面积约3356平方米(约5.03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宜宾市叙州区龙池乡人民政府,用于宜宾市叙州区龙池乡全民健身中心广场项目建设。该宗地中LC-B-06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广场用地、LC-B-07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场馆用地。
二、同意宜宾市叙州区龙池乡人民政府按每平方米375元(每亩约25.00万元)的标准缴纳划拨土地价款,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
三、你局要按照国有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全程监督管理,督促建设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切实防止供而未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等现象发生。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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