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inpage .fixed-float .fixed-float-btn
| 文号: | 宜府资源函〔2026〕2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09710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4-07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 发布日期: | 2026-04-08 | ||
| 文号: | 宜府资源函〔2026〕2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09710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4-07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南溪区幼儿园暨南溪区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宜资源规划〔2026〕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南溪区南溪街道LC-D-09-11(a)地块,面积约12123平方米(约18.18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用于南溪区幼儿园暨南溪区托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该宗地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28%。
二、同意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按每平方米1500元(每亩约100.00万元)的标准缴纳划拨土地价款。
三、你局要按照国有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全程监督管理,督促建设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切实防止供而未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等现象发生。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