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宜府资源函〔2026〕5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11888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 发布日期: | 2026-05-26 | ||
| 文号: | 宜府资源函〔2026〕5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11888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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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四川时代四期边坡整治项目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宜资源规划〔2026〕1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三江新区511502-GDDY-03-133地块,面积约15854.10平方米(约23.78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宜宾兴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用于四川时代四期边坡整治项目建设。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二、你局要按照国有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全程监督管理,督促建设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切实防止供而未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等现象发生。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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