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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 | 宜府资源函〔2026〕10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13021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6-08-17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 发布日期: | 2026-08-18 | ||
| 文号: | 宜府资源函〔2026〕10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13021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6-08-17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四川长江工业园区下一代高安全电池及全固态电池产业化定制厂房项目外部连接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宜资源规划〔2026〕3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区兴业一街、兴丰二路,面积约13698.51平方米(约20.55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四川翠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四川长江工业园区下一代高安全电池及全固态电池产业化定制厂房项目外部连接线建设。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你局要按照国有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建设用地批后全程监督管理,督促建设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切实防止供而未用、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等现象发生。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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