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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叙州新区城市片区511504-XZXQ-02-038等地块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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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宜府资源函〔2026〕125号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008702672/2026-13351 发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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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9-11
文号: 宜府资源函〔2026〕125号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008702672/2026-13351 发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批复 成文日期: 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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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审批宜宾市叙州新区城市片区511504-XZXQ-02-038等地块详细规划的请示》(宜资源规划〔2026〕379号)收悉。经宜宾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一届十八次全委会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宜宾市叙州新区城市片区511504-XZXQ-02-038等地块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地块编号和主要规划指标为:

511504-XZXQ-02-038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080403),面积约62.22亩(41478.5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4,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40米,停车位按照《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配置;

511504-XZXQ-02-039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2),面积约7.03亩(4686.92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2.0且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7米,停车位按照0.8辆/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

511504-XZXQ-02-040地块,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080404),面积为9.83亩(6555.21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5米,停车位按照《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配置。

二、《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你局务必依法审查把关后严格实施,涉及地块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实施。主动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在全社会营造自觉遵守规划的良好氛围。

你局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若需变动,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

责任编辑:罗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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