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宜府函〔2023〕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3-05361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 ||
| 文号: | 宜府函〔2023〕3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3-05361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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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推进宜宾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推进宜宾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的意见》(川府发〔2023〕1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服务保障宜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和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技术先进、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宜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需求、结构完善、功能完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初步构建起宜宾气象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气象服务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到2035年,气象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技术实现重大突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防灾减灾、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服务综合效益实现质的飞跃,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气象核心业务水平
1.构建精密气象监测网络。在海绵城市建设、动力电池和新能源产业布局、粮食安全保障、山洪和地质灾害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着力,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全面实施气象监测预警“防风险、补短板”工程,建设垂直观测系统、相控阵雷达、X波段雷达等新型气象探测设施设备,填补宜宾长江、金沙江、岷江流域和中小河流域,以及主城区、北部浅丘、西部山区监测盲区,填补宜宾市通航河流航运气象监测网络,加快建设渡口码头、船舶集中区、重点航段等涉及民生福祉、社会经济发展关键区域气象监测设备。充分利用卫星、雷达等手段,提高暴雨、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和大雾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立气象观测站网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整合交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气象探测资源,推进多源观测资料融合应用,提升观测数据整体效益。〔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竹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宜宾海事局,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排位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余为协同单位,下同〕
2.发展精准气象预报业务。全面推进气象研究型业务,基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应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发展无缝隙、全覆盖、精准化的智能网格预报,提高预报预警准确率和时空分辨率。建设宜宾市精细化预报订正系统,开展全流程、全时效精细化预报检验,提升模式预报产品综合效益,逐步精准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3.打造精细气象服务体系。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推动气象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应用,打造权威统一的气象数据服务平台。提升基层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推动预警信息发布深度融入网络、广播、电视、短信等公共信息发布体系。推动长江航运精细化气象服务,依托长江航运气象服务联盟,不断提升长江首城航运安全气象保障能力,保障长江黄金水道安全畅通。〔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文广旅游局、宜宾海事局、市通信办、宜宾水文中心,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强化气象大数据资源体系建设与管理。建立以数据为中心的业务流程,夯实“云+端”业务基础与运行机制,实现各类数据“一点入云、全网共享”,大数据分析“云算、云存、云享”,数据服务“一点申请、全网支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支持相关单位加强气象监测与预报服务技术研究,推动气象科技创新成果应用转化,研发和应用协同智能观测及多源资料融合实时分析、主客观预报最优融合等技术,全面支撑气象智能网格预报和精细化服务业务发展,研发暴雨、强对流、大风、高温、干旱等高影响天气以及重大气候事件、气候异常的客观化预报预测技术,提升高影响天气预报服务水平。加强部门间合作,支持相关单位研究气象条件对城市水电气调度、航空航运、地面交通运行、大气污染防控、卫生健康等影响评估及风险预警技术,建立灾害性天气高影响行业气象敏感条件阈值体系,为城市建设和运行的风险防控提供有效气象支持。(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6.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覆盖到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职责,压紧压实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网格员和防御责任人培训内容,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无气象机构的翠屏区和三江新区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气象工作机制,提升气象工作质效。〔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宜宾海事局、市气象局,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7.完善气象灾害联防工作机制。面向我市三江九河流域防汛及城市内涝、地质灾害防御等需求,强化流域间、区域间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分析,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和中小流域防汛抗旱指挥调度、联防联控水平。健全气象灾害风险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完善部门间快速联动机制,强化区域间联防通报和“叫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宜宾海事局,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8.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融合运用风险普查成果,完善暴雨、干旱、冰雹等主要气象灾害精细化风险区划,提高气象灾害风险动态研判能力。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深化合作,推进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开展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评估。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健全基层社区气象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转移避让机制。强化灾害应急队伍和气象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灾害易发区临灾避险和抢险救灾气象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气象局,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9.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规范预警信息传播管理,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深化部门合作,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再传播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预警信息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五级“链条式”传递机制和“喊醒、叫应”反馈机制。推进新闻媒体、应急广播、通信运营企业等公共发布渠道与预警信息发布有机联动,畅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广旅游局、市通信办、市气象局,各通信运营企业,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0.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开展灾害性天气公众防御理论及实践研究,制定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的气象灾害防御指南,便于公众依据指南开展防灾避险和自救,增强公众极端天气防御应对能力。开展极端天气防御教育平台建设,完善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展(场)馆功能,开展中小学生气象科普防灾减灾教育及研学活动,增强和提升中小学生科学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气象”新媒体技术,完善市县两级公共气象服务传播网络,提升气象信息覆盖面。〔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1.提升大城市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城市管理、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体系,深化针对重点行业的“智慧气象”服务,气象与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生态环境、水利、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文广旅游、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海事等部门加强协作,全方位服务宜宾大城市防灾减灾、综合交通、污染防控、城市治理、供水供电供气、全域旅游发展等重点领域建设,提高城市运行管理气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宜宾海事局,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增强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12.加强重要生态系统气象保障服务。开展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多源协同观测,应用气象卫星遥感和气象条件影响评估技术,开展城市热岛和植被生态等气象监测、生态气候承载力评估、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影响评估。推动气象旅游资源保护与应用,开展“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等气候生态品牌创建,助力全域旅游,促进康养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3.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加强气象、生态环境等部门间协作联动,推进数据共享、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提高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监测预警水平,延长天气预报、空气质量预测、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效,提升预报准确率。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开展输入型大气污染物跟踪监测、区域传输预警和气象条件对主要污染物影响的定量评估,科学客观评估减排和应对效果。加强森林防火、秸秆禁烧气象遥感监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竹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4.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贯彻落实省市推动人影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加大人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固定作业点标准化率。推进人工增雨地面烟炉建设和应用,补充(租用)无人机增雨等全新作业模式,实现大范围、复杂气象条件下的人影作业。提高作业装备自动化水平,全面完成全市高炮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全面完成弹药物联网系统建设,推进作业点实景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宜宾市人影综合业务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开展人影关键技术探索和研究。分层级制定安全责任清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人影安全责任。实现弹药购买运输、存储和出入库的规范化管理,逐步推进弹药存入专用库房。〔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影中心,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5.提升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强化气象卫星遥感在农情监测中的应用,提升粮食生产全过程气象服务能力和粮食产量预报能力。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区划工作,优化农业气象观测设施站网布局,分区域、分灾种发布农业气象灾害信息。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多渠道开展关键农时的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并切实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气象局等市直相关单位(部门),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7.加强队伍建设。以行业为培育主体,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省影响力的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打造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加快形成气象高层次人才梯队。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气象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气象人才队伍建设要纳入市级和县(区)各类人才工程和培养计划、人才库,加大气象高层次领军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高学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搭建合作平台,加强人才交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为契机,打造成渝地区气象人才高地。〔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委人才大学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8.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地方与中央财政共同投入的双重计划财务保障机制,按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基层气象工作者相关待遇。各县(区)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实现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工作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9.加强法治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推动气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备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提升防雷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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