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号: | 宜府函〔2026〕3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12699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7-20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 发布日期: | 2026-07-22 | ||
| 文号: | 宜府函〔2026〕3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引号: | 008702672/2026-12699 | 发布机构: | 宜宾市人民政府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6-07-20 |
| 文字版: | 下载 | 图片版: | 下载 |
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大坪小彩龙等4大类27个项目列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川南婚俗(高县婚俗)列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并予以公布。
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积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注入新的活力。
附件:1.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