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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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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宜府函〔2026〕30号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008702672/2026-12699 发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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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7-22
文号: 宜府函〔2026〕30号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008702672/2026-12699 发布机构: 宜宾市人民政府
文件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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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新区、宜宾高新区、“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经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现将大坪小彩龙等4大类27个项目列入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将川南婚俗(高县婚俗)列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并予以公布。

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积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注入新的活力。

附件:1.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罗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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