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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障社会事业。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落实补助资金,2023年统筹资金2.25亿元用于社会救助救济、退役军人相关保障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促进全县社会保障体系稳定发展。
(2)保障卫生事业。优先安排预算,坚持将医疗卫生作为民生支出的重中之重,全力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和医疗保障能力提升,2023年投入8722万元用于医疗卫生支出。
(3)就业创业优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明确我县贯彻落实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责任清单,推动稳住就业基本盘,全年共投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2373万元;出台《高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至423人、乡村公益性岗位至1706人。(高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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