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宜宾市成功创建四川省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省级示范城市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全面协调”原则,积极践行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着力构建“宜人宜居宜宾”的智慧城市,通过三项举措,助推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和高质量发展。
一是统筹各类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对上争取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国债资金、省级城乡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同时,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充分考虑项目的生态价值和带动效益,对海绵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有效引导和带动属地多渠道资金投入海绵城市建设。截至目前,已实施海绵城市重点建设项目75个、完成投资56亿元,建成海绵型城市公园及口袋公园82个、海绵型道路及干线管廊16公里。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
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联合市住建局印发《宜宾市海绵城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资金使用范围及使用程序、资金监督管理作了细致规定,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配合市住建局建立《宜宾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绩效评价与考核评估办法》,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建设成效、资金使用绩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定期通报项目推进情况。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规范示范引领
为打造高质量的省级海绵示范城市,推动建设项目落地落实,市财政局全力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素。一方面对主管部门给予经费保障,招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海绵城市示范期进行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另一方面支持主管部门起草《宜宾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对相关立法考察调研给予资金保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管理水平,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宜宾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贡献财政力量。(宜宾市财政局投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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