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宜宾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党员干部、法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重要课程;印发《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分工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2.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法全覆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汇报并作出批示,主持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崇尚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
3.科学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印发《宜宾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宜宾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落细落实重点任务;成立示范创建指挥部参与示范创建,统筹完成申报工作。
4.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坚持集中学法制度,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法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26次;3.6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法治考试,1.2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知识考试。
(二)推进科学决策,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地方立法体系。严格立法流程,完成《宜宾市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宜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起草并提交审议;制定出台《宜宾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宜宾市蜀南竹海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
2.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印发《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宜宾市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施办法》等5个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完善“三审”“协审”制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2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党内规范性文件18件,备案审查市级部门和县(区)报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99件。
(三)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履行政府机构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深化扩权赋能,平均下放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72项、公共服务事项53项;全市在全省一体化平台认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27032项,其中最多跑一次事项26832项,占比99.26%。
2.推动行政效能提升。全市136个乡镇全部刻制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逐步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在全省率先印发《宜宾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全覆盖。
3.规范政务服务管理。创新打造便民集成式服务模式,加快推进新市民中心项目;“12345”市民服务平台办件86.6万余件,办结率99.93%,群众满意率99.76%,在全省12345热线服务能力评估中位列“优秀”等次;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全覆盖。
(四)坚持依法行政,持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参与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全国试点工作,挂牌成立“宜宾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对照市深改办印发的《关于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深入构建“五个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交通运输、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2022蓝盾护农”、川渝农业联合等专项执法行动。
3.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查纠机制,实施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整改突出问题90个;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1件,起诉案件数41件,提起公诉率为67.21%。
(五)提升治理效能,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1.完善争议处置机制。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件,办结80件,应诉3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8%;一体化推进综治中心、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辐射优化调解组织4540个,指导建立智能制造、知识产权等新类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207个,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7.8%。
2.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持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自然灾害救助和物资储备等制度体系建设,创新探索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和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模式,完成各类减灾救援任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3.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建成9个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82个法治公园(广场),开通全国首列民法典智轨专列,打造法治主题公交车;发布法治宜宾专属logo和依法治市歌曲,彰显法治宜宾形象;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覆盖基层干部群众160余万人次。
(六)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1.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全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建议733件,办结率100%。
2.不断强化审计监督。全年共审计单位185个,提出审计建议592条,采纳311条;向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移送事项105件,办理26件,问责处理87人。
3.深化督促检查和政务公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分值比重;同市纪委建立法纪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3万余条,市政府官方微博总发布信息1万余条。
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法治机制运行有待进一步顺畅,少数干部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二、2023年工作思路
(一)聚力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紧紧围绕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解决办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差距,补齐短板,打造特色品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巩固和发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用“示范创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新发展。
(三)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推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依法实行包容免罚清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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