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作出部署。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宜宾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九个方面22项具体工作任务,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二)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健全完善述法机制,持续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专题学法36次,全市4.9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法治考试,1.3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知识考试。
(三)扎实推动法治督察考评。顺利通过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多部门联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导督查。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自查评估,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第三方年度评估,形成“评估+督察+整改+提升”闭环模式。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改革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宜宾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分工方案》,实行全市统一的“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印发《宜宾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实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全覆盖。开展“减少市场准入障碍”等十大行动,推进“证照分离”“集群注册”改革,实现企业开办4小时办结、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完成宜宾市大学城科创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和64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提档升级。三是数字赋能政务服务。市民中心引入智能机器人引导等沉浸式智慧服务,实现29个系统统一入口,199个窗口、775台智慧终端设备统一运行监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市一体化平台办件211.29万件,“最多跑一次”占比99.07%。市网络理政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96.8万件,办结率99.95%。
(二)依法科学决策,强化高质量制度供给。一是推动地方立法高质高效。陆续出台《宜宾市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积极推动《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制定和《三江新区条例》申报立项。建立地方立法协作基地,对《宜宾市城市地下管线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抓好《宜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其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公布《宜宾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等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做好决策事项后评估工作。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804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29件、宣告失效14件、决定修改22件。全年审查各类文件协议2612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7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开展改革事项类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编制试点工作,为全省统一制定合法性审查要点指南提供宜宾经验。
(三)坚持法治为民,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成果转化。启动司法部“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试点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累计评查案卷5.4万件,查纠问题1000余项。二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长江流域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春雷行动2023”“强安2023”等专项执法行动,“2·05”侵犯著作权案件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三是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整改突出问题109个。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263人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率82.9%。
(四)强化前端治理,着力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一是健全行政争议调处化解体系。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主渠道作用,完成市政府第三届行政复议委员会换届选举,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2件,办结155件。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97万件,创成省级“枫桥式”派出所11个、司法所6个。三是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修改完善专项应急预案28个,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345个。持续开展市、县两级应急指挥场所等项目建设,全面部署370M集群通信系统。试点乡镇应急管理机构实体化运行,实现乡镇专业队伍、专职人员、常用救援装备、运行机制“四个全覆盖”。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735件,办结率100%。二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2023年达到99.28%。持续加大重点领域审计执法力度,全年审计单位149个,提出审计建议498条,促进制定整改措施257项。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市政府工作报告和人事任免等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市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2万余条,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3件,办结104件。
过去一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我市南溪区、市本级“构建高能级法律产业聚集区”项目等获首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命名,市本级成功入围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但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区域发展需进一步均衡、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进一步优化等。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全力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按梯度推进第二批全省综合示范地区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常态化开展第三方评估,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二)稳步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市县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畅通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三)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实法治督察、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等职能,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等纳入依法治市考核范围,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四)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落实,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服务,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法律扶持。健全守信践诺机制,深入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的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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