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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7 16:11
来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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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5〕1号)要求,现将市公积金中心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有关事宜总结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市公积金中心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信息数量173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工作动态、重要会议、公示公告、统计数据等,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二)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未收到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未发生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申诉情况。

二、建立领导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市公积金中心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本着“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对信息公开工作精心部署,紧密安排,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负责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配套措施完善,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职工办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环境舒适、服务流程便捷,业务大厅电视屏滚动播出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提取程序、贷款程序、贷款利率的相关政策等,设立排号触摸屏,规范提取、贷款秩序,方便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和查询。同时制作业务一次性告知书,将工作职责、管理政策、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和工作纪律等事项全面进行公开,业务大厅设置贷款和提取前台,实行挂牌服务和“一站式”服务,推行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为办理公积金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服务窗口工作的督导。

四、多渠道宣传,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2014年,市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继续保持网站公告、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办事向导、网上查询、主任信箱等便民栏目版块,并不断充实公积金政策和信息,门户网站累计上传信息50余条,答复主任信箱700余条,网页页面每日平均访问量5000余次,为中心与职工相互沟通提供了一个便利平台。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定期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载体形式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通过业务专柜、银行对账单等形式向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账户明细,2014年8月,通过邮政部门寄发了22万份宣传单和对账单给缴存职工,定期向社会公布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不还的个人,同时走访重点企业,宣传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征询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健全服务制度,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今年6月重新修订颁布了宜宾住房公积金“一法三则四规程一指南”,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理时限,增添惠民措施,建立了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信息管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增强责任心,提高信息管理水平,为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承办人员岗位培训,提高信息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培养信息管理人员的敏感性,增强责任心,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责任编辑:李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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