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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5年长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资源整合、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工作责任。印发了《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长府办发〔2015〕24号),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载体和牵头部门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落实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
(二)强化资源整合。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重点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信息、行政权力清单等重点领域信息;二是在乡镇和县级部门网站建立了各牵头单位的信息公开专栏,强化了与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互动;三是加强政务微信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和实用性,长宁发布政务微信传播力指数全省排名前八,全市第一。
(三)加强督促指导。一是年初制定了《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长府办发〔2015〕10号),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二是定期通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共发出通报4期,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加强了督促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县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微信微博、电视新闻、档案馆、图书馆等形式进行公开。
(一)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发布政府信息12959条,其中计划总结、工作概况、工作动态等常规信息5628条; 财政预决算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信息1974条;网站新闻信息5357条。
(二)长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待公众查询26609人次。
(三)政务微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微信发布信息1221条,新浪、腾讯“长宁发布”政务微博公开信息828条。
(四)电视新闻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公开政府信息751条,其中,政府公告类信息26条,领导动态、重大决策、民生工程等信息647条。
(五)档案馆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待公众查询数量3500人次。
(六)图书馆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接待公众查询政府信息700余人次,查询政府信息数量85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期办理并回复2件,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未收取任何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省、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准确公开需要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二是加强各单位之间政务公开工作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
对本年报如有疑问,请与长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邮编:644300,联系电话:0831—4623071)。
长宁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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