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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办法(试行)》(川府发〔2008〕33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市公安局网站(www.gaj.yb.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宜宾市公安局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东段27号;邮编:644000;联系电话:0831-2228049)。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部署和要求,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来谋划部署,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深入推进、全面开展,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警民和谐关系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落实责任,主动做好重要警务信息公开。为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及时研究、协调、指导、推进、监督全市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警务指挥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认真谋划、尽职尽责,按照“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为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2015年,及时对外公开珙县杀害3岁男童案、宜宾县“6.7”特大绑架案、屏山县特大入室盗窃案及打击吸毒贩毒、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打击食药品犯罪、打击侵财案件等重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制定规范,突出重点信息公开有序开展。我局严格按照《警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我局办事指南、热点咨询、警方公告、政策法规等工作通过“宜宾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http://gan.yb.gov.cn/)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经提前谋划、精心准备,我局在门户网站“警方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服务”等栏目及时公开公安局三公经费、决算、工程招标、交通管制等工作,确保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
(三)畅通渠道,方便群众最大程度获取信息。我局不断规范交警、出入境、户政等窗口部门办事流程、办事规范,加大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的监管力度,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水平。积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介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公安政府信息,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关键栏目和重要信息,有效发挥了市公安局各类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同时,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个,接受培训人员78人,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22人。
(四)加强整改,全面梳理门户网站内容信息。2015年3月至12月,国务院部署开展全国政府网站首次普查,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办负责全部检查工作,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为圆满完成此次迎检任务,我局全面检查了市局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发布的信息,确保内容准确、要素齐全(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表格和附件能够正常下载。同时, 严格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要求,对市局门户网站“媒体报道”、“政策法规”栏目持续更新,对“办事指南”栏目补全要素、完善内容,对缺失“调查征集”类栏目的情况,已完成新增。截至目前,市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无空白栏目、无未更新栏目、无单项否决,并按要求完成了各阶段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通过市局门户网站、省厅门户网站、党政网、政法委长安网、宜宾零距离网络、微博微信主动公开信息4000余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3000余次,举办了一次全市公安工作新闻发布会。截至目前,“警民网事”论坛APP已进入试运营阶段,点击量达642万次,有144万余名独立电脑用户关注。我局官方微博拥有粉丝29016名,回复网友私信319条(次);官方微信平台发布警方提示类信息186条,回复群众咨询74条。
(一)公开内容
2015年,我局严格对照《市级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安排表》的要求,以“强化监督保障、推进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建立健全解读回应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影响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利益诉求的社会治安情况、重大警情通报、办事服务指南,主动及时主动公开部门规章、权力目录、行政许可事项、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办事程序,主要是影响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利益诉求的社会治安情况、重大警情通报、办事服务指南,涉及公共管理措施、警方重大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内容涵盖刑侦工作、经侦工作、法制工作、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禁毒工作等方面。
(二)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专栏,可以查阅市公安局公开指南、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5年共公开信息300余条,涵盖公安主要业务工作。
2.政务服务中心。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和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上,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
3. 新媒介。积极利用宜宾零距离网络、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公安工作的信息。零距离论坛共发布主题帖20925篇,回帖239216条,公安类信息18680篇。接受群众咨询、求助、监督类主题帖279篇,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后回帖273条。
4.传统媒体。全市公安机关共刊发宣传稿件6323篇。其中,中央级11篇、部委级345篇、省级235篇、市级925篇、网络媒体6321篇。
5.新闻媒体及发布会。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大案件侦破情况,正面引导舆论宣传。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注重拓展公众咨询渠道,认真做好群众咨询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全年,我局门户网站“我要咨询”栏目共受理各类事项咨询38件,内容主要涉及治安管理、户籍和身份证管理、交通管理、打击犯罪等方面,我局均及时进行了回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成效
(一)信息公开渠道增多。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市委政法委长安网基础上,大力推进使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宜宾零距离网络(新推出的APP已进入试运营阶段),使社会受众面大大增加。与此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与局属部门、县(区)局(分局)在日常工作上的协调联系,强化上下级平台对接。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紧紧围绕依法治国主题,以行政执法信息为重点,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涉及民生方面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服务管理水平有所提升。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依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和精简。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无“红头文件”审核、审批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较法定时限提速82.81﹪。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警力不足、个别部门重视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与社会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统一思想,强化意识,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结合工作实践,及时梳理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意见,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加强对局属部门和县(区)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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