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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宜公开办〔2016〕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充实机构,完善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综合科负责“宜宾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加载,其它各科室对应具体工作进入系统加载信息。安排专人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以及“12345市民服务平台”栏目处理。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还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规范流程,确保安全
一是严格按照《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宜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准确、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规范编制、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是我局在信息公开上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确保国家和政府机密不泄漏。各科室把公开的内容报信息公开办公室,由信息公开办公室初审后提出处理意见再报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重大、敏感事项的公开、公开的范围和程度则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局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后才公开。同时,我局还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计算机及各科室工作计算机进行保密检查。
三、突出重点,提高公开透明度
一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有关要求,对机关各种无密级的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批复、意见、会议纪要等文件及时录入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2015年,市政府下达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目标任务及政府目录管理系统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二是及时发布各类统计信息。在省统计局内网,市统计局内、外网上公开统计指标和各专业数据,让社会各界了解统计。今年以来,我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专兼职工作人员通过省统计局网站、市局内外网、市政府网、市党政网报送信息总计5000多条,连续五年均得到市委市政府发文及省统计局表彰。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开了统计法律法规、条例,如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处分规定》、《人口普查条例》、《经济普查条例》《四川省统计条例》等,让社会监督统计调查,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下按照公布了《宜宾市统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5年预决算情况》。四是按要求公开了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对统计工作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省、市、县对接,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了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了责任清单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健全了问责机制。
四、创新方式方法,完善载体建设
一是完善载体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在局机关显要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告栏,将局机关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和时限进行了全面公开,利用在统计内、外网上设置公开栏目,公开政务信息、法律条规等,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同时,充分运用文件、简报、广播、电视、报刊媒体等载体,对机关日常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及时公开,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二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制定了统计执法的操作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使统计执法公开、公正、公平。三是加强新闻发布会影响力度,今年圆满承办了2015年新闻发布会。四是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继续通过政务微信微博向社会公众发布宜宾市2015年各类统计数据,特别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指标数据,全年发布各类数据48条。
一年来,虽然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机关效能政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展服务功能,积极为公众服务,为宜宾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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