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宜公开办〔2019〕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度,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稳推进信息公开,有力确保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并指定一名同志信息管理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年初,印发了《宜宾市统计局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办公室归口管理,各科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信息的编写、审核、上报。安排专人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录入工作以及“市长与网民服务平台”平台处理。三是狠抓监督检查。加强了日常的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局领导多次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
(三)严防泄密,强化信息审核。强化信息发布审批,规定信息发布实行书面审批,按市保密局的要求,在信息发布之前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的登记审批工作,就信息名称、发布形式提出意见,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类由办公室初审,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类由综合统计科进行初审,最终报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后再发布。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做到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积极探索,强化服务提升。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丰富公开载体,一是借助《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等拳头统计产品公开统计信息,宣传统计工作;二是接受、办理12345市民热线社会咨询。积极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全年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数据230多条。
(五)规范操作,强化公文管理。局内公文制发时,规定在拟稿单上明确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在“主动公开”文件中注明“此件公开发布”。同时,做好公文备案工作,确保对每一个公开文件都有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度,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14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主要包括新闻公告、政务公开、普查工作、调查工作、办公信息、统计资料、统计数据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及时主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市统计局外网、市统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认真梳理。针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强化管理。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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