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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本报告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2014〕78号)和《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宜公开办〔2017〕3号)要求,由宜宾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建立了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机制”,建立了环保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参照国家、省环保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制订了《宜宾市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共列出公开目录内容59条,明确了公开的类别、内容形式、时间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等情况。将公开内容落实到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同时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列入我局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务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定期通报。
(三)严格审核、严格把关。
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上下同步,规范统一,分级编制,各负其责”,认真规范填报,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规定。严格执行保密法,按照环境保护部和国家保密局共同印发《环境保护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13〕118号)要求,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的范畴。对公开的内容要求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初审并签名、由局办公室复核送分管局领导审批通过,经主要领导签发,由市环保信息监控中心具体负责公开。
(四)突出重点,及时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环保特色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信息,以专题的形式公开宜宾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就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开设了专栏、专题等;并将每日空气质量日报及预报,环评公示等纳入公开内容,及时公开。
三、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重点公开了以下信息:概况信息、法规公文、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污染源基本情况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大气污染防治信息、环境监测信息、行政审批、机关党建、其他需要梳理的信息。
2016年,通过宜宾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1206条;通过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1条;通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市州动态主动公开信息17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信息6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时回复申请人。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认识。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培训力度,使相关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名录,及时整理、报送相关信息。
宜宾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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